摘要:为了保证双务合同中当事人利益关系的公平,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履行或者不能保证履行合同义务时,一方可以行使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保留性权利。在对方按照规定要求行使不安抗辩权时,若希望继续履行合同,一方也可以通过向对方提供适当担保要求恢复履行。

在双务合同中,往往一方的权利与另一方的义务之间具有相互依存、互为因果的关系。为了保证双务合同中当事人利益关系的公平,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履行或者不能保证履行合同义务时,一方可以行使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保留性权利。这就是对抗对方当事人要求履行的抗辩权。

如何预防对方不履行合同?

合同履行中有三种抗辩权,分别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为防止抗辩权滥用,合同法针对不同的抗辩权规定了不同的行使条件,若合同当事人不当行使抗辩权,则可能因行为不当而构成违约,给自身造成法律风险。同时,在他人行使抗辩权时,也需要准确衡量其抗辩权是否符合法定条款、程序,以有效维护自身权益。在对方按照规定要求行使不安抗辩权时,若希望继续履行合同,一方也可以通过向对方提供适当担保要求恢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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