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此后,李某某为出院病人办理退款业务时,往往会“留一手”,只让他们签一张住院退费凭证,把住院账户上的钱退还给病人。从2016年至2019年,李某某通过上述方法,多次擅自对病人门诊账户进行退费并将钱款占为己有,累计金额至少15万元。

作为医院收费员的李某某因职务侵占站在了法庭受审。而这起案件浮出水面,源于数月前,一名患者来到她所在的医院反映情况,“我就诊卡里的钱怎么少了?”

因为一个“漏洞”,她把手伸向别人的治病钱

李某某原是台州市恩泽医疗中心(集团)恩泽医院财务代理处病友结算中心的收费员,主要为住院病人办理出院费用结算业务。一般情况下,病人凭病区提供的结算单,按上面实际金额退费。如果病人的门诊账户还有余额需要退款的,则要提供有效证件进行退款,并在退款单据上签字确认。

事情要从一个“漏洞”开始说起。2016年初的一天,李某某无意间漏交了一张病人签字的退款凭证给财务科,事后也无人问起。这样的“疏忽”发生过几次后,她确信这是一个管理“漏洞”:没有人审核退费凭证。她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在病人门诊账户退费时,顺手拿了几十元。果不其然,没有被发现。

此后,李某某为出院病人办理退款业务时,往往会“留一手”,只让他们签一张住院退费凭证,把住院账户上的钱退还给病人。但许多人不知道:病人同一张卡下,一般还有一个门诊账户,里面有几元到几百元不等的钱款,主要用于缴纳挂号费等。

她挑选门诊账户有余额的病人,在操作完住院退款后,马上进行门诊账户退款,擅自将这些钱占为己有。由于门诊退费凭证上显示的余额和实际金额不符,为了不被发现,她既没有把凭证交给病人或病人家属签字,也没有上交到财务科,自己偷偷销毁了门诊退费凭证。

每天结算清账时,李某某都会把多余现金偷偷带走。她将每笔金额不大的退款汇总后,通过ATM机存入自己银行账户,然后利用手机转账等方式,转账给丈夫,用来偿还贷款和信用卡。从2016年至2019年,李某某通过上述方法,多次擅自对病人门诊账户进行退费并将钱款占为己有,累计金额至少15万元。

案发后,李某某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向医院退款20万元。

因为一个“漏洞”,她把手伸向别人的治病钱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某虽在事业单位中从事收费工作,但其身份为合同制雇员,也无相关行政管理职责,并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符合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要件,李某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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