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0 16:42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记者 戚祥浩 通讯员 清溪

猪肺条捣鼓出牛肉干 永嘉对51名食品安全犯罪颁布禁令

猪肺条捣鼓出牛肉干......日前,永嘉法院向社会及媒体通报了该院2016年至2018年来审理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有关情况,所披露的犯罪情节令人瞠目结舌。

2013年至2016年7月份期间,李某、王某在重庆市南岸区经营重庆勇煌千润食品有限公司,为降低生产成本,二人先后向贵州省安顺市乐呵呵食品有限公司等厂家进购以猪肺条等加工成的半成品卤制肺条,并以此为原料生产“馋嘴牛肉”牛肉干产品向义乌市、永嘉县等地销售。经查,2015年9月份至2016年5月份期间,被告人李某、王某生产、销售该“馋嘴牛肉”牛肉干金额累计达13万元以上。2016年6月13日,民警在永嘉县岩头镇供销超市内购买了勇煌千润“馋嘴牛肉”牛肉干。经鉴定,该牛肉干产品均未检出牛源性成分,均检出猪源性成分。同年7月19日,民警在重庆勇煌千润食品有限公司内查获被告人李某、王某,并现场查获用于生产的半成品肉干及己生产出的成品牛肉干。经鉴定,被查获的半成品及成品牛肉干产品均未检出牛源性成分,均检出猪源性成分。

永嘉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罪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0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

这是法院近年来审理食品安全犯罪中的一件。2016至2018年,永嘉法院共审结食品安全犯罪案件78件。从量刑情况来看,食品安全罪犯共计118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2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81人,判处拘役35人。永嘉法院共对51名食品安全犯罪被告人适用缓刑,并同时适用“禁止令”,禁止他们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生产、销售食品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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