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证请拨XXXX电话”,

人行道上、电线杆上、小区的楼道里,

经常存在着办证小广告的“身影”。

不需要培训,不需要考试

哪怕什么条件都不符

只要交钱

就能拿到证书

办个假证就可以蒙混过关了

简直太方便了!

以后就靠办假证过活吧…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知法守法,不越“雷池”半步。虽然当前街头张贴小广告招揽制售假证的行为屡禁不止,但大家要认识到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国家机关证件以及金融票证的行为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特别要注意的是,不仅假证的制作者,就连假证的购买者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2.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制证者伪造、变造、买卖相关证件往往都是受利益驱使,敬告大家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而触犯刑法,既害人害己又扰乱社会秩序,要树立正确的金钱观,通过正当经营赚取合法收益。

3.提高警惕,防范风险。日常生活中, 对于租车抵押登记、招工用工等领域普遍存在要求相关当事人提供相对应的国家机关证件、身份证件的情况。针对这种情况,出借方、用工方应提高警惕,谨慎选择相关对象,认真审查相关证件真伪,必要时可到相关机构查询证件真伪,避免发生损失风险。

“办假证”是典型违法犯罪行为

动歪心思获一时之利,最终不会有好结果

来源:同安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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