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12 日,记者从皇岗海关了解到,该关日前在皇岗口岸旅检入境小车道查获熊胆 13 枚(整只熊胆 12 枚、部分熊胆 1 枚),共重 297.7 克。据悉,这是该关近年来首次查获违规携带熊胆入境案件。

据皇岗海关介绍,4 月 11 日,皇岗海关旅检入境小车道,一辆两地牌小车从香港入境,未向海关作任何申报。在车辆通过海关自动核放系统时,系统发出警报,显示车辆前期被海关列为重点查验对象。

经查,海关关员在当事人行李中装着旧衣物的箱子内,发现一包用厚纸包裹着的物品。关员打开纸包,发现里面是十来个黑色原锥型的物品,疑似动物内脏。

经初步鉴定,这些黑色内脏全部为熊胆,共计 13 枚(整只熊胆 12 枚、部分熊胆 1 枚),重 297.7 克。目前,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进一步处理。

据皇岗海关负责人介绍,棕熊、黑熊等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禁止捕杀和进行国际贸易。我国相关法规条例明确规定,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为国家限制进境物品,进出口必须持有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皇岗海关提醒广大旅客,即便一些动物不属于保护动物,动物产品(含脏器类)也是禁止旅客携带、邮寄入境的。

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 通讯员 蒋昕 编辑 刘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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