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欧阳日辉:金融科技创新中的风险与监管

【观点】欧阳日辉:金融科技创新中的风险与监管

在4月20日举办的“2019金融风险管理科技论坛暨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2018年会”上,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欧阳日辉博士以数字经济时代的金融生态圈为切入点,提出金融科技治理的观点和监管制度与技术创新融合发展的路径。

欧阳日辉博士表示,金融科技(互联网金融)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经济时代必将重塑金融生态圈。金融科技治理需要四化:防监体系立体化、制度建设法治化、基础设施数字化、监管模式多元化。一是建立四位一体的立体化治理体系,实现平台自控、行业自律、社会共治、政府监管;二是建立包容审慎的法治化治理制度,金融科技风险有多种,诸如来自互联网的风险、金融自身的风险、跨界的风险等,但最大的风险是政策不确定的风险。因此,要实现法律法规立改废、软法治理、清单管理、专项整治;三是建立信息共享的数字化治理系统,包括风险监测与预警系统、信息披露系统、大数据征信系统、研究机构和中介组织评价系统、数据共享机制等;四是建立协同联动的多元化治理模式,实现中央与地方协同、“一行两会”协同、“四位一体”协同、金融与产业部门跨界协同、监管与创新协同。

在欧阳日辉博士看来,金融科技监管应从两个纬度展开,制度纬度和技术纬度。金融科技是以技术方式发展起来的,如果监管仅仅采用制度方式约束,不从技术角度切入的话,就是“大刀长矛对洋枪洋炮”,达不到理想效果。而构建风险监测与预警系统(如图1所示)和统一的金融科技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是当务之急。“当前诸如‘冒烟指数’这样的监测和预警系统逐渐发展起来,对于信息的披露和监测起到很好的作用。未来的比较好的信息披露方式是由政府监管和市场自律相结合。市场自律应走在政府监管前面,更加贴合市场需要,也可有效避免政府监管失灵造成创新误杀。统一的金融科技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如图2所示。总体而言,金融科技的监管应该换个思路,多从治理的层面去讨论,共治共管有利于金融科技的稳健发展。”

【观点】欧阳日辉:金融科技创新中的风险与监管

图1 风险监测与预警系统

【观点】欧阳日辉:金融科技创新中的风险与监管

图2 统一的金融科技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最后,欧阳日辉博士强调指出,金融科技发展和监管须补“技术短板”和“制度短板”。一是技术创新成果在金融业的应用,是促成金融创新的主要原因。应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基础性技术在金融领域的推广应用。二是技术创新的集聚并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促成了金融创新,从而实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业态创新—市场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生态创新”的循环。三是只有制度适合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才会发展;技术创新会倒逼制度创新。安全和健康的技术才能得到制度的肯定,适度宽松的制度氛围才能为技术创新营造环境。制度应该更加高效、公正、透明,同时适应市场变化和发展。

以上内容由李庆莉编辑整理。

【观点】欧阳日辉:金融科技创新中的风险与监管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