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社保局4日发布消息,从今年9月起本市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以来,已对22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严肃处理,向公安部门移交了90名涉案参保人员,同时提供了2000余条个人数据线索,严厉打击犯罪分子骗取医保基金的嚣张气焰和欺骗百姓救命钱的恶劣行径。

伪造医疗文书、挂名住院……这17种行为做了就属于欺诈骗保

图片:吴薇

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专项行动

聚焦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及参保人员为主要检查对象,以在提供住院和门诊服务、药店购药服务时发生的欺诈骗保行为作为主要检查内容,加大医疗保障反欺诈工作力度。

医保中心

通过医保大数据筛查,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的线索;

公安部门

根据医保中心提供的线索开展侦破工作,再利用医保数据信息核定违法分子涉案金额,推动后续工作,有力地打击了不法分子欺诈骗保行为,维护了基金安全。

今后,两局将继续保持良好合作,建立长效机制,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共同维护基金安全。

专项行动期间

对定点医药机构

共发现136家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行为,在追回违规费用、限期整改的同时,对其中22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解除协议6家,中断执行协议六个月1家,黄牌警示6家,全市通报批评1家,区内通报批评8家。

对参保人员

共核查门诊费用过高的参保人员共计10390人,发现违规行为给予处理的有947人,除追回违规费用外,对其中118人暂停社保卡结算,将90人移交司法机关。

目前,根据国家医保局“专项行动回头看”的相关要求,北京医保部门正在对相关问题及可疑线索开展进一步调查,相关数据还将有所增加。

下面这些行为千万别做,否则就欺诈骗保了!

近期,国家医保局联合财政部,制定下发《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其中明确指出,包括伪造医疗文书、挂名住院等17种行为属于欺诈骗保行为。

(一)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 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2. 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

3. 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

4. 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的;

5. 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6. 挂名住院的;

7. 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8. 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二)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 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

2. 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3. 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4. 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

5. 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三)涉及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 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2. 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

3. 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

4. 涉及参保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记者:崔紫阳

执行主编:周宇杰、张瑞玲

主编:陈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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