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乔洪翔介绍,为推进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经过广泛调研,4月15日,省检察院制定印发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下称《“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提出“黑恶线索移交清零、2018年受理案件起诉清零”的检察工作目标,明确了提升线索摸排质效、保持依法严惩高压态势、参与整治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深挖彻查“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全力迎接中央督导检查、提升检察干警业务素能等七项重点任务。”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健全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工作机制、加强相关案件培训和案例指导两方面,确保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办案质量,在就线索移送跟踪反馈、举报线索串并分析、制发检察建议等内容制定指导意见,规范各地破网打伞、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并有2000余名黑恶案件专办指导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

东北网5月20日讯(记者 佘雨桐)5月20日,上午,黑龙江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战阶段性成果。

黑龙江省检察机关:黑恶线索移交清零、2018年受理案件起诉清零

会议现场。东北网记者 佘雨桐摄

据了解,4月1日至5月18日,百日攻坚期间,全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黑恶犯罪96件,批准逮捕117件341人;下发纠正违法18份,制发检察建议83份,追捕、追诉漏犯4人,追诉遗漏犯罪事实3件;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135条、44人,监委立案13人,提起公诉2人。

据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乔洪翔介绍,为推进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经过广泛调研,4月15日,省检察院制定印发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下称《“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提出“黑恶线索移交清零、2018年受理案件起诉清零”的检察工作目标,明确了提升线索摸排质效、保持依法严惩高压态势、参与整治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深挖彻查“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全力迎接中央督导检查、提升检察干警业务素能等七项重点任务。4月16日至23日,省检察院组成8个督导检查组,对全省16个市分院、31个基层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5月13日至5月24日,省检察院又组织四个督导推进组,对全省检察机关公诉环节正在办理黑恶案件的14个市分院及所属基层院进行逐地逐案研商会诊,把关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实现“积案清零”目标。截止5月17日,省检察院督导推进组已经基本完成在办涉黑涉恶案件的指导推进工作。

5月13日至17日,全省检察机关重拳出击,向黑恶犯罪发动攻势,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涉及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民间借贷、“套路贷”、校园周边环境等行业领域的22件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集中起诉。乔洪翔介绍,“全业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严格坚持法定标准,坚决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既依法严惩黑恶犯罪,又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健全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工作机制、加强相关案件培训和案例指导两方面,确保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办案质量,在就线索移送跟踪反馈、举报线索串并分析、制发检察建议等内容制定指导意见,规范各地破网打伞、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并有2000余名黑恶案件专办指导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计划在6月10日前,经过督导推进,再集中起诉一批涉黑涉恶案件,强化“破网打伞”和“打财断血”,积极为基层组织建设、重点行业治理提供检察建议,规范司法建设,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根之年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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