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五四式手枪都是在新中国初建之时按照苏联给予的成品武器与相关技术图纸和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直接仿造苏联的托卡1933型手枪而产生的,一开始只是为了能够及时供应他国,后来因为新建的人民公安警察部队和解放军本身对于手枪的需要,正式开始以五四式手枪的名义投放生产,并大量装备。它除了工艺略差之外都基本与仿制摹本托卡33型手枪相同,从弹药到击发原理。实际上它的身影至今仍然能在某些地区的公安部门民警所装配的武器清单里见到,但是绝大部分五四型手枪已经被完全淘汰回收拆毁了。那么,这里就关于五四式手枪自身的原因加上它的替代品的出现来解释它被淘汰的原因。

首先五四式手枪虽然作为一款军用手枪发射的7.62毫米手枪弹威力很大,但是对于公共安全用途来说,显得没有必要,而且7.62毫米特殊手枪弹带来的副作用也十分让人烦恼,首先是后坐力较大,再加上并没有什么人机工程的握把设计,在持枪射击中会感觉体验并不舒适,可能影响射手发挥。

另外只能够一个弹匣中填装8发子弹,威慑力十分的有限,而且可能使紧急情况下使用该枪的射手陷入窘境,另外7.62毫米子弹弹头较轻,停止力不足,不能够在用少量弹药的情况下就让犯罪分子失去动作能力就范。另外它体积太大,并不方便公安人员携带,所以64年式手枪之后就被研制出来装备公安力量。至于军队的淘汰原因,首先它太老旧,无法做出任何的改进或者现代化处理,另外新一代QSZ系列手枪已经具备了大量装备部队的条件,也就没有必要再留着这种落伍的装备了。如果保留甚至会给弹药后勤带来比较大的麻烦——QSZ系列用的弹药和五四式的完全不同,不具有通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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