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王卫 通讯员刘洪希 吴枳聪 8月26日凌晨,辽宁省大洼县男子赵某醉酒驾驶小轿车行至中山大涌镇兴华路时,发现有民警设卡查车,于是弃车逃跑,后被民警当场抓获。据了解,8月25日至27日凌晨,大涌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一连三晚共查获7名醉驾男子。除赵某、吕某外,其余5人全部在大涌镇德政路被查。

  8月25日至2 7日,大涌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按市公安交警支队部署,并根据辖区实际一连三晚每天零时至2时设点执勤,开展交通安全夏季攻势,严查酒后驾车等各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8月26日凌晨1时50分许,一男子驾驶粤RSU4×8号牌小轿车临近大涌镇兴华路执勤点时,突然将车辆停在路边,迅速下车欲离开现场。民警发现后,当即拔腿追赶,并将当事男子控制。期间,民警发现当事男子涉嫌酒后驾车。检测后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139mg/100ml,涉嫌醉酒驾车。民警随后将其带往医院抽血检验。

  经查,当事男子姓赵,辽宁大洼县人,1989年10月生。在大涌交警大队接受民警的询问过程中,赵某对自己醉酒驾车的事实供认不讳。据交代:8月25日23时30分许,他在大涌镇中新公路文田布业城里面的大排档喝啤酒,然后驾车回兴华路的某公寓,结果快到目的地时发现前方大约30米处有交警查车,于是迅速停车,徒步离开现场,没想到这一幕被民警看到了。

  据统计,在一连三晚的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中,大涌交警大队查获连赵某在内共7名醉驾司机。其中,8月25日凌晨查获关某、张某、周某共3人,26日凌晨查获赵某、吕某共2人,27日凌晨查获贺某、曹某共2人。巧的是,除赵某、吕某在兴华路被查外,另外5人均在大涌镇德政路被查获。

  8月29日,从大涌交警大队获悉,司法检验报告显示赵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33 mg/100ml ,确认属于醉酒驾车。目前,赵某已被人担保。相关案件均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任何时候都不要抱侥幸心理酒后驾车,否则,不仅可能引发交通事故,害人害己,还将遭受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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