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4日,由郓城县人民检察院提请、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乔某某交通肇事再审一案开庭审理,郓城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执行职务,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控申处组织济南、枣庄、济宁、泰安、聊城、菏泽等6个市检察院及菏泽市各县区检察院控申部门业务骨干观摩了此次庭审活动。

庭审过程中,检察人员举证严谨有序,并就证据和量刑问题有针对性地与辩护方展开激烈的法庭辩论。庭审后,省检察院控申处组织观摩人员开展了庭审评议,参加观摩人员就庭审过程和出庭检察员表现等方面展开评议,一致认为该抗诉案件庭审现场运用多媒体示证条理清晰,规范高效,质证意见及时有力,答辩意见逻辑清楚,说理透彻,展现了菏泽检察干警良好的精神风貌。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控申处副处长王庆亮

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沙向东做经验介绍

随后,省检察院控申处召开了刑事申诉工作、开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调研工作座谈会。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沙向东和郓城县人民检察院在座谈会上分别做了刑事申诉工作经验介绍。与会的6个市院控申部门交流了今年以来刑事申诉工作情况及开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调研工作情况。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控申处副处长王庆亮对菏泽庭审观摩活动准备工作及刑事申诉检察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控申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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