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消防救援大隊關於不再受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覈、驗收審批和備案抽查等業務的公告
摘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修正)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二、市消防救援大隊繼續辦理公衆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審批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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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修正)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市消防救援大隊不再受理各類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覈、消防驗收審批及備案抽查等業務。相關業務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辦理。
二、市消防救援大隊繼續辦理公衆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審批業務。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消防救援大隊
2019年5月21日
梅河口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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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審:邢昌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