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您拨打的号码有误…”

“对不起,该邮件地址无人签收,邮件被退回。”

近日,江干城管九堡中队执法队员为送达一份《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感到心力交瘁。

破解难题有新招,文书“送而不达”得到有效解决破解难题有新招,文书“送而不达”得到有效解决破解难题有新招,文书“送而不达”得到有效解决

事件回顾

2018年11月初

破解难题有新招,文书“送而不达”得到有效解决破解难题有新招,文书“送而不达”得到有效解决

事情得追溯到2018年11月初,执法队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某小区一住户存在违法建设,随即上门调查。

破解难题有新招,文书“送而不达”得到有效解决

但是当时家里大门紧闭,敲门也无人应答。之后队员尝试在不同时间段多次上门,均无人应答。有时,明明室内灯亮着,但就是没人开门。

队员敲门无人应答

破解难题有新招,文书“送而不达”得到有效解决

期间,队员也尝试到物业询问业主信息,无奈地发现业主登记的电话号码有误,还是联系不上当事人。

队员前往物业调取信息

破解难题有新招,文书“送而不达”得到有效解决

“按照这个情形,留置送达是行不通了,那就尝试下邮寄送达,现在快递也比较便捷!”在直接送达无果后,队员寄希望于邮寄送达。

但是,因为当事人家里无人签收,电话又打不通,邮件直接被退了回来。案件调查处理一度陷入了僵局。

破解难题有新招,文书“送而不达”得到有效解决

显示收件人不在指定地址,邮件未投妥

破解难题有新招,文书“送而不达”得到有效解决破解难题有新招,文书“送而不达”得到有效解决

破难新招

网站公告送达

“要不试试网站公告送达吧,《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电子政务平台)、本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送达行政执法文书。杭州市城管委有门户网站、区政府也有门户网站。”正当大伙一筹莫展之时,有队员想到了《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中提到的政府门户网站公告送达,给案件办理带来了转机。

破解难题有新招,文书“送而不达”得到有效解决

顺着这一思路,江干区城管局在与区法制办、区智慧办等部门对接后,于2018年12月25日在江干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发布了江干区首例《文书送达公告》。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公告期限为10日,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规定,目前该文书已送达。

文书送达一直是执法办案过程中的一大难点,如何破解这一老大难问题,区城管局一直在探寻措施。此次,我局采用的政府门户网站公告送达,是行政执法系统送达方式的新突破,消除了长期横亘在送达路上的障碍,解决了“找人不易”、“送而不达”等老大难问题。这一突破不仅提高了办案效率,还节约了执法成本,可谓一举两得!

破解难题有新招,文书“送而不达”得到有效解决

法律链接《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电子送达等方式送达行政执法文书;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采用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法律对行政机关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等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公告送达行政执法文书的,应当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电子政务平台)、本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第七十一条第三款:公告期限为10日,因情况紧急或者保障公共安全、社会稳定需要的,可以适当缩短公告期限,但不得少于3日。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法律、法规对公告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