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我没有想到能那么快的找到肇事者,太感谢你们了警察同志!”欧阳先生握着柳南大队民警的手激动的说。

时间回到27日中午12点39分,在柳州市动物园门前路段,电动车驾驶人李某正停在路口停止线前穿雨衣,此时后方一辆崭新的无牌红色三轮摩托车快速向前驶来,在变道超越电动车时,三轮摩托车速太快车辆甩尾将电动车撞倒,李某倒地不起,三轮摩托车驾驶人回头看了眼倒地的李某,短暂的停留后驾车驶离现场。

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南大队的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经医院诊断,李某右侧第4-7肋骨骨折,两肺、肾、肝均有不同程度损伤,其中肝部破裂最为严重,目前李某仍躺在人民医院的重症监护室。

民警立即对该起案件立案侦查,通过智能交通系统调取事发监控,追踪肇事车辆行驶轨迹,民警发现,车辆是从航五路与航银路交叉路口旁的一家店铺里驶出的,距离案发地点仅有300余米,事故发生之后,肇事驾驶人并未按照原路返回,而是在附近街道绕行了一大段路程之后再回到店铺里。

28日一早,柳南大队的民警来到肇事车驶入的这家三轮摩托车售卖行,经过询问了解到当时驾车的是店里的员工文某,在店员的指引下民警找到了文某,并将其带回大队进行调查询问。

文某,重庆人,几年前来到柳州后一直在三轮摩托车售卖行里打工为生。问起事故当时的情况,文某表示不记得了“我最近家里有事,我又感冒头晕,当时的情况我真的不记得了,就晓得我撞了人,我也不懂我当时怎么就脑袋发热跑了。现在事情已经发生,我也明白我之前做错了,我会尽力的赔偿伤者,希望他们能原谅我”。

下午,民警将肇事嫌疑人及车辆带回事发地点进行事故现场指认,经过大雨的冲刷,事故发生时三轮摩托车留下长达20余米的刹车痕仍清晰可见。

民警介绍,案发时,文某曾短暂停留回头看了伤者李某,证明其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但仍驾车逃离现场,绕路回到离现场不远的目的地,逃避处罚的行为较为明显,存在肇事逃逸的行为,同时经过调查文某还存在无证驾驶的行为,针对上诉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一时糊涂,文某一错再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交警提醒,发生事故后不要抱侥幸心理逃离现场,天网恢恢,只有留在现场及时救治伤者才能将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而逃逸的行为不仅得不到保险理赔,还会加重肇事逃逸者在民事赔偿、行政责任、刑事处罚方面的责任。此外,近期柳州天气多雨,广大驾驶人在驾车出行时控制车速,谨慎驾驶,以免发生意外。(文/韦慧 图/何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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