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梨树“寇家四虎”涉黑团伙横行作恶 警方详细取证打掉

2018年2月1日,梨树县纪检委移送县公安局一起涉黑线索:蔡家镇娘娘庙村寇某祥在竞选村支部书记期间,其子寇某艳、寇某军、寇某臣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将参与竞选者、未投票村民打伤。同时,还反映了寇氏家族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多条案件线索。   梨树县副县长、公安局长姚广宇高度重视,立即指示副局长徐庆华带领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开始搜集寇氏家族违法犯罪证据。接到指令后,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召开研判会对寇氏家族涉黑线索进行了全面分析,并向徐庆华副局长汇报了具体情况。2月11日,经县局党委商议决定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抽调了由情报、法制、指挥中心、刑警、以及派出所民警与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民警组成21人的“2·11”专案组。副县长、公安局长姚广宇任专案组组长,副局长徐庆华、刑警大队大队长张占伟任副组长,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孙冶任常务副组长。

“2.11”专案组前移取证却遭遇车辆监视   “2·11”专案组成立后,迅速前移到郭家店镇“扎营”,但率先开始的取证工作却遭遇了“瓶颈”。被害人以及知情人迫于寇氏家族的威胁不敢说出实情,侦查员甚至发现在进行取证时寇氏兄弟在村内开车监视村民,以至于当地村民无人敢出证。面对阻力,侦查员采取明暗结合的侦查方式,寻找一切机会与他们见面,向受害人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策,鼓励受害人站出来讲出实情。在此期间,顽强的专案组全体侦查员克服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往返于四平市、公主岭市、双辽市、蔡家镇,共取得寇氏家族涉嫌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采沙、破坏耕地等罪行的证人证言三十余份。其中一组侦查员在知情人不愿配合的情况下,远赴福建省、天津市、西安市调取回了寇氏兄弟故意伤害他人的证人证言。   经过梳理,共收集寇某祥涉嫌违法线索25条,涉嫌职务犯罪线索23条;寇某艳涉嫌犯罪线索8条,违法线索15条;寇某军涉嫌犯罪线索19条,违法线索20条;寇某臣涉嫌犯罪线索11条,违法线索9条。

“2.11”专案组在攻坚阶段收到特殊“礼物”   取证工作结束后,专案组开始制定抓捕计划,首先将涉嫌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寇某艳在娘娘庙村五组其家中抓获。2月27日,通过详细侦查布控将涉嫌故意伤害他人的嫌疑人寇某军在四平抓获。对寇氏兄弟二人的成功抓捕不仅为案件的调查取证争取了时间,也增强了当地百姓对专案组的信任,当地一部分百姓开始主动揭发举报寇氏家族的恶劣行径,为专案组提供了一些宝贵线索。随后,专案组侦查员开始对其他嫌疑人展开抓捕工作。专案组常务副组长孙冶带队,将藏匿在公主岭某小区的本案头号主犯寇某祥抓获。但抓获本案主要嫌疑人寇某臣时遇到了意想不到困难,该人反侦察能力极强,可用狡兔三窟来形容,手机卡几乎随时更换,根本没有固定住所。尽管专案组民警获悉他就藏匿在公主岭市,却始终找不到藏匿地,经过20多天不断摸排,最后在一小区将寇某臣成功抓获。至此,专案组先后抓获涉案嫌疑人6人,配合纪委抓获嫌疑人4人。   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案件也进入到了攻坚克难阶段。四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杨维林以及副局长张子军多次听取专案进展情况的汇报,在对专案进展情况给予肯定的同时,也对案件办理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具体要求。与此同时,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宫健亲临专案组现场指导,并为他们请来了伊通县公安局法制大队陈迎春大队长对专案组进行了培训和指导。经过专案组领导集体商议,将案件从黑社会犯罪组织四个特征进行分组,力求将本案办成铁案。

“2.11”专案组公布“寇家四虎”触目惊心罪行   寇某祥自幼在蔡家镇娘娘庙村居住,1989年担任娘娘庙村村书记,共有三个儿子,分别是长子寇某艳、次子寇某军、三子寇某臣。1998年伴随着寇某祥的三个儿子长大成人,家族势力逐渐发展壮大,在蔡家镇娘娘庙村树立起人多势众、没人敢惹、敢打硬拼的强势地位。1998年蔡家镇娘娘庙村村民刘某某因分地一事,对寇某祥不满,与寇某祥发生争执后,寇某祥领着三个儿子追至刘某某家中,将刘某某殴打,还用刀将刘某某扎伤。2003年东辽县足民乡居民刘某、李某某等人从郭家店镇前往蔡家镇敬友村途径娘娘庙村时,因压坏几棵玉米苗被寇某军等人连续殴打两次。2008年寇某军以蔡家镇居民安某某朋友焊铁筛子声过大为由,纠集他人无故将安某某殴打,安某某到蔡家派出所报警,寇某军等人追至派出所仍要继续殴打安某某,后被派出所民警制止。通过几次打架,寇氏家族打出了声威,骤然使寇氏父子在当地形成远近闻名宗族势力,只要人们提到蔡家老寇家,心里都有当地一霸,无人敢惹的印象。同时,在寇某艳、寇某军身边也逐渐聚集一些游手好闲之徒,为攫取不法的经济利益,不惜触犯法律,甘愿为其俯首帖耳,充当鹰犬爪牙。这样,寇氏父子在娘娘庙村逐步发展成为具有一定宗族势力的黑社会组织,在日后一系列的违法犯罪活动中,形成了以寇某祥为组织者,寇某艳、寇某军、寇某臣为领导者,毕某、寇某某等10余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2008年以来,寇某祥利用娘娘庙村书记的职权恃强凌弱、巧取豪夺,纵容其儿子在蔡家镇、蔡家镇娘娘庙村以及修建高铁、高速工程中为所欲为,以暴力及暴力威胁、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采矿、强迫交易、贪污等手段,进行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攫取不法的经济利益。该组织具有明确的分工,寇某祥负责总体事项,大事均由其决定,寇某祥、寇某军、寇某臣等以在高速扩宽工程征地拆迁为由,骗取补偿款。在修建高铁、长平高速扩宽施工中,以送石料等建筑材料、承揽建筑工程及非法采矿等手段为该组织奠定了一定的经济基础。   寇某祥为长期把持娘娘庙村的基层政权,在任娘娘庙村书记期间将长子寇某艳发展为娘娘庙村的治保主任,并在2011年将其三子寇某臣发展为娘娘庙村党员,2013年将次子寇某军和长孙寇某伟发展为娘娘庙村党员,巩固其家族在蔡家镇娘娘庙村党组织的势力。尤其在2009年、2012年村民选举过程中,让其三个儿子对参与竞选村主任的闫某某进行殴打、威胁恐吓,并到部分村民家中逼迫其选寇某祥。2015年寇某祥卸任娘娘庙村主任,便让其长子寇某艳继续参与竞选村主任,闫某某再次准备参与竞选时,寇某艳、寇某臣等人以威胁恐吓方法,不让闫某某参加竞选。2015年寇某艳顺利当选后,发展其三弟寇某臣为娘娘庙村的治保主任,其儿子寇某伟和三弟寇某臣发展成为娘娘庙村后备干部。   该组织在发展壮大过程中,为进一步攫取经济利益,有意识地利用暴力来巩固其经济基础。自2008年以来,寇氏父子利用在娘娘庙村的职权以及声威,在修建高铁、长平高速扩宽的工程项目中,采取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方法大肆在高铁、高速工程项目中牟取不法利益,如遇阻碍,便以暴力方式解决。如:2008年10月,寇某军因销售石料问题对中交集团高铁三工区责任人张某某产生不满,2008年10月29日下午5时许,寇某军纠集了赵某某等五人窜至蔡家镇横道村三社张某某临时租住处,对张某某及其妹夫吴某某等人进行殴打,致吴某某轻伤。2015年6月长平高速公路扩宽第五项目工程副总刘某因寇某军往工地送砂子要价高以及要求计数员多计数而没有同意,寇某军将刘某打伤。同时,寇氏父子为巩固在娘娘庙村的地位,对影响其仕途发展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以树立其淫威,致使娘娘庙村村民合法利益遭受侵害后,不敢通过正当途径控告。如:2013年,在修建长平高速公路扩宽时,致使王某某家被水淹,因补偿过少,王某多次到镇政府反映问题,寇某祥便领着其儿媳刘某某、长孙寇某某、二孙寇某到王某某家,将王某某殴打。   目前,此案已经进入起诉阶段。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李忠鑫

编辑: 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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