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一种老人,养老靠女儿,财产给儿子,或者财产给自己喜欢的儿女,养老靠不喜欢的儿女,这合理吗?

老人却振振有词,说我的财产我有权处理,我想给谁就给谁。而所有儿女必须给我养老,我把儿女养大,这是儿女应尽的义务。

这样说有道理吗?似乎有点不公平。可是这样做合法吗?的确是合法的。律师说,老年人有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而儿女必须尽赡养的义务。

这样说来,养老靠女儿,财产给儿子,或者财产给自己喜欢的儿女,养老靠不喜欢的儿女,这的确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可是听起来不合理,有权利才有义务,凭什么没得到财产的还要尽义务?父母赡养儿女,是因为父母生下儿女,如果选择不生育,也不必抚养。而儿女来到这个世上,并不是自己的选择,而是父母的选择。

先抚养儿女,然后要求儿女赡养,跟做放债收债有类似之处。而父母抚养儿女时,如果儿女不听话的时候,就可以打骂甚止罚跪。而儿女赡养父母时,在父母不听话的时候,可以打骂甚止罚跪吗?恐怕不能。而有些老人固执糊涂,犯的错未必比小孩少。所以赡养父母比抚养儿女要艰难。

其实大人和小孩发生争执时,未必是大人对,可是小孩都要被大人惩罚,例如一个妈妈对女儿说:“你什么都不肯将就,你看看我,你爸长得那么丑,我不还是嫁给他了吗?”女儿说:“那是因为他有钱。”然后妈妈就给年幼的女儿一耳光。其实小孩说了真话。

这世上大部分的人把抚养儿女当成乐事,把赡养父母当成苦事,也许就因为管教和被管教的关系。

养老靠女儿,财产给儿子,或者财产给自己喜欢的儿女,养老靠不喜欢的儿女,虽然不合理,却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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