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买了副假暴龙眼镜!佛山某店销售冒牌眼镜被判赔偿11000元

夏天到了,在阳光刺眼的天气里,许多人会戴个太阳镜出门保护眼睛,但是,在购买眼镜时一定要留个心眼,一不小心可能会买到假货!佛山一眼镜店“挂羊头卖狗肉”,销售假冒的“暴龙眼镜”,没想到被商标持有者发现,被“啪啪”打脸。

案件回顾

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瑞公司)是暴龙眼镜“Bolon”商标的专用权人。2018年1月,该公司发现佛山某眼镜店销售假冒“Bolon”注册商标的镜架、镜腿、镜片等,并在眼镜盒等上使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名称或“Bolon”商标标识,且假冒的偏光太阳镜质量低劣。

同年1月20日,在公证员的现场监督下,雅瑞公司购买了该眼镜店销售的假冒“Bolon”商标的眼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雅瑞公司向禅城法院提起诉讼。

你可能买了副假暴龙眼镜!佛山某店销售冒牌眼镜被判赔偿11000元

雅瑞公司:该眼镜店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我公司的销售市场,损害了我公司的品牌形象,并造成重大损失。我方要求该眼镜店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发表登报声明以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4万元。

眼镜店:雅瑞公司要求赔偿的金额过高了,我们卖的眼镜只是假货,并无侵权。

那么,该眼镜店销售假货是否构成商标侵权?雅瑞公司的赔偿要求能否实现呢?

禅城法院经审理查明雅瑞公司是暴龙眼镜“Bolon”商标的专用权人,雅瑞公司经过公证购买的涉案商品为该眼镜店所销售。该眼镜店销售的眼镜在镜片和镜腿上使用的“Bolon”能够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属于商标性的使用。

经比对,涉案商品使用标识与雅瑞公司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应认定构成商标相同。因此,该眼镜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你可能买了副假暴龙眼镜!佛山某店销售冒牌眼镜被判赔偿11000元

法院判决

综合考量眼镜店仅是终端销售者且经营规模不大等情节,雅瑞公司要求登报声明以消除影响超过了必要性和合理性,法院不予支持。此外,由于没有证据证明雅瑞公司因侵权所损、眼镜店侵权获益的具体数额,故法院酌定眼镜店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11000元。

最终,禅城法院判决该眼镜店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11000元。该眼镜店不服,向佛山中院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本案是假冒产品侵权,而假冒产品在商标权纠纷中就是侵犯商标权的产品,知假售假不仅严重侵犯了商标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也严重侵犯了消费者权益。如果消费者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可以到工商部门投诉,也可以到法院起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审判实践反映,很大部分的市场个体经营者并不会把假货和侵权产品联系起来,他们往往认为这只是涉及到行政机关对假货的处罚和处理,这说明知识产权普法宣传任重道远,个体户作为市场经营主体,理应具有一定的知识产权知识,进货时重视商标侵权隐患的问题,减少侵权风险,规范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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