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历史上,北宋的包拯给人留下了清官的高标准,他铁面无私,秉公执法,是一位响当当的好官。然而,包拯断案的故事一直是民间津津乐道的事情。尤其是他负责开封府的事,被各类文学作品进行了极为丰富的描写。

然而,在历史文献中可考的案例中,包拯一生只留下了六个经典的断狱案例。其他的都是文学作品编的。包拯主政开封府仅仅一年多的时间,担任御史中丞的时间也很短,所以他为官一生,断案子的机会没有大家想象得多。不过,他在开封府的经历的确值得说道一下。

聊包拯负责开封的工作前需要先说下开封府的制度。宋代,开封府是东京汴梁,是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极为发达。整个大宋的皇宫、府院全在开封府。当时的王公大臣、贵族贵戚也都聚集在这里。开封府的制度建设,决定了皇室的安危。

开封府的最高职位是开封府牧或开封府尹,这两个职位都不常设。根据朝廷的规定,只有亲王有资格担任开封府尹,在北宋时代,前后有四位亲王担任府尹,其中就有宋太宗以晋王的身份担任府尹。后来,凡是让皇太子兼任开封府的工作的,要么叫判开封府牧,要么叫判开封府事。非亲王负责开封府的,最高职位是权知开封府。

权是暂时的意思,代理的意思,并非正式的任命。所以,在北宋时代,非太子、亲王担任开封府一把手的,全都叫权知开封府。其中,担任这个职位最有名气的就是包拯。包拯是嘉佑元年,即公元1056年权知开封府,同年升职为右司郎中。

右司郎中为三品官,可见权知开封府的职级非常高。在北宋没有地方大员的说法,一般只有中央官,中央官员下派负责地方事务就叫“知”某地或“判”某地,实际上是中央派的一个暂时管理地方的官员,在中央兼职。

包拯在中央做的右司郎中是多大的官呢?其实,宋代有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负责所有的行政权,军权在枢密院,财权在三司。中书省负责政令起草,门下省负责复审有驳回权,尚书省负责执行。尚书省的长官是尚书令,副长官是左右仆射。

尚书省分为六部、二十四司,下辖左右郎中,其中右司郎中掌管兵部三司、刑部三司、工部三司,相当于副部长的职位。包拯负责开封府的时候,同时负责尚书省内部的工作,可见开封府并非他所有的工作内容。

包拯终生也没有做过开封府牧、开封府尹,仅仅作过权知开封府,也仅仅是一年多。随后,他一路高升,最终进入了政事堂,做了宰执。所以说,包龙图大坐开封府,其实不是府尹而是权知开封府,实际的一把手和名义的三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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