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曝光」不礼让行人、超速……这些车辆被曝光!
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未达30%
机动车逆向行驶
机动车逆向行驶
违法车辆:鲁HV135H
违法时间:2018-04-08 12:30:24
违法地点:祁连山路北向南测速点
违法处理: 罚款50扣6分
2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未达30%
违法车辆:鲁H6T135
违法时间:2018-04-08 00:46:02
违法地点:祁连山路北向南测速点
违法处理: 罚款50扣6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根据上述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30%的,罚款50元、记6分。
3斑马线不礼让行人
违法车辆:鲁DHT727
违法时间:2018-03-16 18:18
违法地点:塔寺路翠湖天地小区路段
违法处理: 罚款50扣3分
4斑马线不礼让行人
违法车辆:鲁DN5886
违法时间:2018-03-16 19:45
违法地点:塔寺路翠湖天地小区路段
违法处理: 罚款50扣3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经过人行横道,应当停止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机动车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记3分,罚款50元。
根据上述规定,对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机动车驾驶人处以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