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用年法

年则太岁也,最宜与山命三合、六合及贵人禄马年份,始为大利,切忌刑冲破害,名战斗太岁,谓以臣犯君,最为大凶,古来名课从未有用之者。今人专论化命空亡,为年分不利,而不以太岁刑冲为忌,岂得谓能知选择者哉。

二十章 八字风水择日初级 用年法篇

至凶星,以岁破、三杀、戊己、阴俯、年克、不宜轻犯。若官俯、炙退、火星、浮天空亡、有一二占者,不妨制之,发福更快。但要制服得宜,苟不得宜,不如勿用。今通书载为小利,亦谓其杀可制耳,非谓全不足谓也。

二十章 八字风水择日初级 用年法篇

二十章 八字风水择日初级 用年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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