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乡约宣讲,清廷还在乡村推行敬老。统治者相信,一个天生热爱和尊敬长辈的人,不大可能推翻现存的政治体系。但是,这种制度仍然让统治者失望:无论上次是物质还是非物质性的,常常被欺骗和腐败行为所玷污。当长者也卷入欺骗活动时,“恭敬长上”就变成了空洞的口号。

作为礼仪的乡饮酒,,实际上也是清廷的思想控制工具。1644年清廷规定的乡饮酒礼的内容是:每年正月十五和十月一日,全国各省区举行乡饮酒活动,当地主要官员充当主人负责主持,一名德高望重的长者为“大宾”或“正宾”,次要者为“介宾”,再次者为“众宾”(普通客人)或“耆宾”(年老客人),地方教育官员(教谕)充当“司正”(主持仪式者),一些生员担当执事,把酒倒入仪式杯中,大神个宣读相关律令,司正以规定的语言宣布仪式开始。主人和客人喝完第一杯酒后,在大厅中间安放“律令案”——法令桌。一名生员大声宣读下列法令:“凡乡饮酒,序长幼,论贤良,年高有德者居上,其次序齿列坐。有过犯者不得干与。”

这一过程僵硬而虚假,酒少食差,客人仅仅只是享受到了地方官邀请出席的荣誉。1753年修改了规定,大宾可以从年高德劭的绅士中挑选,普通百姓只能作为介宾和众宾。碰巧在郏县歌德官员,可以作为名誉主人“僎”,帮助当地官员“招待”客人。

乡饮酒、祭祀和科举体系,在清廷的思想控制中有何作用?

清代的乡饮酒酒少食差,可不能和现在相比

自很早起,一些地方官员就听任乡饮酒礼变成了可笑的礼仪。18世纪结束之前,一些举足轻重的士绅就避免参加,因为有失身份。但是,一些地位低微的市民和乡人,仍然乐于参加。

另外,清廷还利用地方祭祀实施思想控制。除了在首都建造庙宇、神殿和皇帝祭祀的祭坛,还在各州县设置了各种祭祀:大祀、中祀、群祀。大祀指祭天和地,中祀祭以前各朝一百八十多位帝王、孔子、关帝和“名宦乡贤”,群祀祭风神、云神、雷神、雨神、山神、河神、城隍、“忠义贤良”和“无祀鬼神”。利用宗教情感和人们的普遍诉求,清廷加强有利于统治的观念和思想,服务于自己的统治。

作为一种微妙的思想控制手段,官方祭祀取得了一定成功。但是,一些富商和绅士或农人,采取行贿或施加压力,将祖宗和父亲的排位安放到乡贤祠。无疑,这大大影响了这一制度的权威与可信度。

对于祭祀和宗教活动,清廷主要关注其是否威胁到统治安全。一旦发现宗教活动威胁到清朝统治或有煽动企图,就会被定义为“邪教”或“淫祀”,立即禁止。

乡饮酒、祭祀和科举体系,在清廷的思想控制中有何作用?

北京的天坛

在萧公权先生看来,书院、社学、义学都是统治者设计出来,对士大夫思想控制,进而通过他们控制乡村大众的工具。清政府在方方面面作了规定,使地方学校服务于清朝的统治利益。从课程安排到教材都是如此(《中国乡村》286页)。即是是举人或进士,也不能出版自己的作品。另外,清廷还禁止了小说。1836年,清廷警告市民不要胡诌打油诗,向官吏发泄不满情绪。1652年,顺治颁布了八条准则,作为所有士子的行动指南,每座孔庙用石碑镌刻。1651年,礼部下令禁止10名以上的生员参与向地方官示威的集会,违者将被流放并剥夺头衔。士子无论何时拜访地方官,都须在“门簿”登记,说明拜访原因。1652和1660年,顺治两次下令禁止生员与衙门有任何联系。

乡饮酒、祭祀和科举体系,在清廷的思想控制中有何作用?

萧公权认为,清廷对儒家士人的控制取得了一定更成功,绝大多数士人埋头苦读,一些人受儒学影响太深,对任何改革或革命的观念与思想无动于衷。但是,越来越多的士子对清廷不时颁布的指示和措施阳奉阴违,官方文件称之为“劣生”或“刁生劣监”。清廷实施思想控制,利用特殊地位和特权(功名)诱导士大夫入彀,使得他们无法产生知识热情或道德力量。因此,他么你只注重个人成就和私利,很少成为清廷的忠实臣仆或儒学的忠实捍卫者。而曾国藩等极少数人并非19世纪士大夫的典型行为。

清政府的乡村控制体系依靠被控者的消极顺从而不是积极服从的稳固基础上,而统治者不相信依靠乡人来推行各种统治措施而依靠地方官,这两大因素限制了清廷乡村统治体系的运行效率。在我看来,只要那些人之为人的基本价值没有在制度安排和法律保护中得到明确的体现,并且有效运行,只要那些人之为人的基本价值在现实中被普遍尊重,严密的罗网和思想控制就注定要以失败告终。

萧公权《中国乡村》(九州出版社)读书笔记之五 所有内容均来自中国大陆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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