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宁

  尤其是住在东港、沈家门的普陀宁!

  你的小区有木有出现过这样的景象

  ↑ ↑ ↑

  车棚住人、开店……

  这些乱象破坏了小区的环境

  扰乱了大家的生活秩序

  还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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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

  我们普陀要对这些现象

  动!真!格!了!

  接下来普陀君就带你好好了解

  《关于开展居民小区车棚、车库、杂物间、

  储藏室等违规使用专项整治行动通告》

  主要内容

  整治时间

  自通告下发之日起施行。

  整治目标

  ■针对居住小区车棚、车库、杂物间、储藏室等违规改变用途情况,按照“属地为主,部门配合,联合执法”原则,清除上述非住宅用房违规生产经营、违规居住、擅自改建等现象。

  ■建立和完善属地政府牵头、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的住宅小区车棚、车库、杂物间、储藏室等长效管控机制。

  ■全面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小区综合环境,提高群众生活品质。

  整治范围

  东港街道、沈家门街道所辖区域内的居民小区,包括

   ■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 ■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 ■拆迁安置等其他居民小区

  整治内容 ■ 车棚、车库、杂物间、储藏室等改变用途用于 住人 的; ■ 车棚、车库、杂物间、储藏室等改变用途用于 开店、生产、经营 的; ■ 擅自改建 车棚、车库、杂物间、储藏室等的。

  处置措施

  ■存有违规生产经营、违规居住、擅自改建等行为的住户、出租户、承租户,在通告下发之日起应立即自行整改。

  ■对于车棚、车库、储藏室实际居住人为特殊困难群体的,在符合相关政策范围内前提下,经所在社区核准,可以适当延长撤离时间。

  ■对拒而不改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车棚、车库、杂物间、储藏室等违规居住、违规生产经营、擅自改建等行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创城任务艰巨,

  需要从你我做起!

  让我们一起共同营造整洁有序、

  安全和谐的小区。

  来源:普陀广播电视台

  图片来源:文明舟山

  编辑:竺凌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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