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最高人民检察院 昨天

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由陕西省汉中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一案,1月8日上午在汉中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扣扣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法院审理认为,张扣扣蓄谋报复杀人,选择除夕之日,当众行凶,先后切割、捅刺被害人王正军、王校军和王自新的颈部、胸腹部、背部等要害部位共计数十刀,连杀三人,还烧毁王校军家用车辆,其犯罪动机卑劣,杀人犯意坚决,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对其应依法惩处并数罪并罚。本案虽然事出有因,张扣扣系初犯且有自首情节,但是依法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宣判后,张扣扣当庭表示上诉。

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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