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老年人因虚假夸大宣传而购买的保健品可以退回吗?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更多的老年人愿意把钱花到自己身体的保健上面。正常的锻炼,修养来达到保健,这些都是无可厚非的。但是现在很多老年人越来越热衷于保健产品,而且有些保健产品完全是夸大宣传,没有实用性的价值,但有些老年人却禁不住商家的诱导,大批量的保健品进入了老人家中。如果想把这些保健品再退回,该怎么办呢?

首先,小法的建议还是先协商,说明一下情况及使用后的效果。

如果行不通可以向向工商部门举报虚假宣传,或者向食药监举报质量问题。

再一个如果确实涉及金额很大,建议走诉讼程序。

《民法总则》第179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根据这一规定,老年人或者家属完全有权利让商家返还财产(购买金额)、赔偿损失。

延伸阅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根据这个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商家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 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价款费用的三倍。同时,如果不良商家明知保健食品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其商品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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