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蒲城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唐陵保护区乱建坟墓的通告》和《蒲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禁在唐陵保护区乱建坟墓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景陵保护区管理工作,坚决制止保护区内违法建坟,保护景陵大遗址原始风貌。4月21日开始,蒲城县景陵文物管理所迅速行动,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景陵保护区内村组、违法工地、村委会广场、商店、村民乘凉处等群众密集的地方广泛张贴宣传通告、通告,散发文物保护传单,口头讲解景陵保护区范围、边界,扩大覆盖面让群众了解景陵大遗址保护的重要性,在辖区村组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通过宣传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升了景陵辖区群众对通告内容的知晓率,明白了景陵保护区域的范围和重要性,提升了群众对打击违法建坟的认同,为下一步坚决打击和取缔保护区内违法建坟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群众基础。截至目前,出动宣传车1台、人员3名,张贴《通告》20余份,向1000余名群众宣传。此项工作正在持续开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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