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制度的建立在政治上其实是因为当时欧洲的统治力量弱小,需要乡间豪强协助管理。而在经济上,是因为国王腰包狭小,供养常备兵力力量不足。骑士这一兵种虽然耗费庞大,但是他们并不从国库拿钱,而是花费自己土地上的产出。如此一来,国王虽然要把土地分封出去,但是国王本身不必为骑士掏腰包。在当时那种条件下,把土地分给骑士无疑是更加合理的统治方法。

骑士最正规的收入莫过于田产。作为地主和豪强他们可以向农民征税、要求徭役。我不清楚各国各时代的税制究竟怎样制定,但制定税率的权利肯定是掌握在那些真正的大贵族手中,而没什么地位的小骑士的田产收入则仅仅能支付军备开销和生活费。一个精明的君主是不会让普通骑士手中有太多闲钱的。而且,当时并没有多少做其他生意的机会。在文艺复兴以前,骑士阶级在很长时间内被限制以行商、开办企业等手段赚钱,骑士们和农民们一起被束缚在土地上。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是保证了大骑士比普通骑士更有钱,二是刺激贫穷的骑士上战场去捞外快。

在军衔制度推广前,战利品的分配遵守一条类似网络游戏的规矩:谁打出来算谁的。打装备卖钱是骑士们的一大收入,求钱若渴的骑士们甚至连扎在自己盾牌上的箭 头都要拔下来卖掉。若说夺取这些血汗钱太过辛苦,那么攻克敌城以后的劫掠收入就更加可观。各地各阶级的骑士们都仓鼠般搜集各种财富窖藏在自己的城堡 里。不难理解为什么当骑士老爷们搜刮完西欧土地上的收获后,第一个想到的创收项目就是去洗劫阿拉伯城市。

每一个垂危的都城都会引来四面八方领主的围攻,其情形就好像一瓶掉在地上打碎了的蜂蜜会引来数窝蚂蚁的围攻一样。由于当时的特殊制度,如果一个骑士俘虏了一个有钱的骑士,他便可以要求赎身金。据骑士小说 的说法,赎身金一般是被俘骑士动产的三分之一或者一半。抓住俘虏的骑士将在收到钱以后才放人,而付钱买命的骑士则痛心疾首的回到家里,发誓在下一场战斗中抓获一个有钱的主。

此外,骑士们的正规收入还包括:打家劫舍、抢劫商旅(以上两项须在外国进行,可以在同盟国进行)、洗劫犹太人的住宅、抢劫吉卜赛人的大篷车、指控某人为巫师并敲诈、在深山里屠杀百姓抢钱并声称是成功打怪归来,等等。总之,只要挥剑砍人并且不砍到自家领主头上,骑士就有外快可拿。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