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振犊,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研究馆员,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季我努学社顾问。现任中国近现代史料学会副会长、中国档案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现代史学会理事等。主要研究方向为国民党史、国民党特工活动史、抗日战争史等,已出版《国民党特务活动史》、《惨胜──抗战正面战场大写意》等多部专著。

马振犊

蒋介石于 1928 年 5 月率百万大军进行二次北伐。6 月,在皇姑屯的升腾烈焰中,奉系军阀首领张作霖伤重不治。两天后,北伐军占领北京城,统治中国 16 年的北洋政府,就这样退出了历史舞台。蒋介石掌权后,试图惩治腐败,但最后无果而终。

蒋介石

“如何能作育人材,激励士风,使其热心勇敢,廉洁奉公也”?这是蒋介石执掌大权不太久的时候写下的日记,可以看出,他对腐败散漫的愤慨与失望,欲寻良方加以整治。事实上,此时国民政府的贪腐情形还远远没有发展到后来不可收拾的地步。

蒋介石上台后,命令手下大小“文胆”,抓紧制定各项反贪腐制度。从 《中华民国刑法》 《国民政府组织法》,到 《国民政府监察院组织法》 《惩治贪污条例》,不仅对反贪污腐化做出了严格的规定,还拟出了相应的惩罚措施。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一整套审计监察机构,而行政监察反贪部门的设置更是完备得出奇,诸多惩戒委员会分类之明细也令人咋舌。反贪机制则逐步发展为弹劾权、调查权、纠举权、建议权、纠正权、同意权和监试权。监察、反

贪、惩戒职权齐备,蒋介石不可谓不用心。

《中华民国新刑律》

然而,制度层面的条文规定和相关机构的全面设置,并不是反贪腐的保险箱。随着时间的推移,南京国民政府从上到下对反贪的执行力度由强转弱,反贪机构的设置最后只能流于形式。

抗日军兴,尤其是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国抗战的重要性得到美英等国的肯定,重庆国民政府的国际地位得以提高,国际援华物资开始不断地运往中国。然而,抗战物资的不断集中,却点燃了贪财者的欲望。从政府官员到部队将领,许多人一次次地把这些本该用来挽救民族危亡和同胞生命的财富占为己有,大发国难财。蒋介石对这些大大小小的贪腐案心知肚明,在不同场合痛斥这是国家纲纪的败坏,是道德良心的泯灭。尽管他施以严刑峻法和军法审判两手,但无济于事。

当时,发国难财的渠道除了物资、黄金和外汇,还有发行公债。官僚豪门及政府高官往往借派售公债、发行储蓄券及举借外债之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大手笔地贪污。仅 1942 年一年,国民政府就发行了 4 种内债,一笔储蓄券,还争取了大量的外国贷款,最大的两笔是美国提供的 5 亿美元和英国提供的 5000 万英镑贷款。

孔祥熙

公债在这年的春天发行,因其收益高,慢慢打开了市场,趋于热销。到次年春,公债尚余 5000 万美元,孔祥熙等贪利逐财,遂打算据为己有,引起外界极大不满。适逢国民参政会在重庆召开,参议员黄炎培、傅斯年、陈赓雅等联名提出质问案,监察院院长于右任也对孔祥熙提出弹劾案。此时孔祥熙正好赴美开会,蒋介石无法对参政员交代,密令财政部代部长俞鸿钧暗查,断定孔“授意中央银行职员朋分公债券事”,并查得他们此次共鲸吞国币 20 多亿元,且有证据无法抵赖。蒋介石大怒,却经不住宋美龄再三求情,最终处理结果只是“中央银行总裁孔祥熙及国库局长吕咸,辞职获准”。

抗战后期,又有了新花样。那就是国民党部队经商和军队将领“吃空饷”“营走私”。蒋介石对此异常气愤,他在日记中写道:“现在军人经商的流弊恐各战区都不可免,希望各位司令长官与总司令严切取缔与禁绝,如有经营商业贩卖仇货的,一律视作通敌论罪。”在他授意下,战区巡察团四下逡巡,及时惩戒各战区违法失职的公务人员,尤其对抗战不力或贻误战机的军政机关人员,随时予以建议或纠正。但这种威慑力是有限的,军队里的贪腐行为依旧盛行,“前方吃紧后方紧吃”的腐败现象严重影响了抗战的进程。

编辑:施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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