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题为《初二女生沉迷抖音反问医生:“我能靠它挣钱,还需要读书吗”》的报道,以一个沉迷抖音的初二女生“雯雯”为个案,再一次揭露了网络成瘾问题。记者列举了几个数据,说明现在青少年对抖音的依赖度和成瘾程度,不能不说这的确是继网游成瘾之后又一个需要高度重视的社会性问题。

从过去的电子游戏、网络游戏,到如今的直播、短视频(如抖音),年轻人一直是消费主体。游戏的成瘾性早在二十年前就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不少家长在为自己孩子上瘾而感到痛惜之外,也对生产游戏的企业多有批评指责。如十几年前,巨人网游受到许多社会批评,之后略微修改了游戏管理程序,为杜绝未成年人玩游戏设置了身份证登录等内容。但是黑网吧里依然能看到未成年人的身影,未成年人禁止登录游戏的管理措施并未能很好地落实。

游戏、抖音等网络成瘾问题其实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在谈到这个问题时要么指责家长监护不力、教育方式不对,要么指责游戏公司未履行社会责任、产品内容低俗易成瘾。其实,自制力弱是青少年的本性,完全指望家长管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管得太多对孩子成长反而不利。如果将责任推给企业,似乎也不太合理。因为产品的内容非常复杂,参与开发的人也很多,再怎么自律恐怕也难以准确把握其中边界。

前几年央视批儿童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就因为其中有几处动画中出现了暴力画面被个别孩子模仿之后对其他小朋友造成了身体伤害。于是动画片不得不对某些内容进行修改,以符合播出要求。这件事引起了一些讨论,该如何给相关文化产品制定一个边界,使制作方知道在制作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因为相关主管部门并没有较为明确的规定,企业在创作这些产品时往往会无所适从。

回到杭州这位初二女生的具体材料来分析,我们知道各种直播平台、短视频平台里充斥着大量低俗内容,各种无下限博关注对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影响很大。抖音虽然推出了防沉迷措施,但这些措施效果非常有限。而对参与者和观者过于严格的限制又会丧失产品的受众基础,严重影响企业的收益。所以依靠企业自己去反沉迷是不可能有实际效果的。

如果将直播、短视频这些网络产品看作一种文化产品,那么首先应该承认和肯定这些产品的市场属性,其次需要明确责任归属,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不良产品影响是政府的责任,提供健康产品是企业的责任,有效监护孩子使用手机是家长的责任。完全禁绝本质上是严重反市场的行为。既要促进网络相关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又要防范这些产品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唯一的解决办法是实行分级制。分级制实行之后,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发产品,按照相关规定销售和传播,这是企业的基本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特别是短视频这样的产品,还应加强后台的内容监管,开发相应的技术措施提高监管效率。

自行监管=形同虚设?防抖音沉迷应从实行分级制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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