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债消?债务人猝死,妻还1402万元借款

楚天都市报4月26日讯(记者余皓)冯刈律师现任湖北鼎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深民商法律师。作为湖北一家建设工程公司的法律顾问,冯律师很注意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正是因为他在日常工作秉承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为该顾问单位追回了1402万余元损失。今日,提起此事,冯律师感慨不已。

项目经理向公司借了1402万余元

律师防范风险多条建议被采纳

借款人李某是湖北一家建设工程公司江西分公司的项目经理。2007年10月,李某向湖北这家建设工程公司借款1402万余元用于资金周转。李某书面承诺所有款项于2008年12月25日前还清。

此后,李某又以无力还款为由,请求该公司延期还款。该公司遂征求法律顾问冯刈律师的意见。为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冯律师建议公司让李某及其妻子吴某抵押房产,这样即便日后夫妻俩无力还款,法院拍卖抵押的房产也能还债。公司负责人欣然接受了冯律师的建议。

2009年11月,李某、吴某将杭州的一套价值约3000万元的别墅作还款抵押,并到当地房产部门办了他项权证。

果然,李某此后以各种借口拒不还债。该公司负责人心急如焚但无能为力,关键时刻再次采纳了冯刈律师的建议。2013年5月,公司与李某重签了债务清偿协议,在这份协议书上,李某、吴某夫妻均签名认可这笔债务,并承诺了还款时间。

债务人猝死,家人辩称“人死债消”

律师上法庭为顾问单位追回1402万余元

2013年6月,李某突然猝死。这笔1402万余元巨款如何能讨得回来?湖北这家建设工程公司负责人犯难了,再次向法律顾问冯刈律师求教后,决定打官司。

2014年6月,冯刈律师作为湖北这家建设工程公司的代理人,将李某的妻子吴某、儿子小李一并告上浙江省东阳市法院。此案分别于2014年8月、2015年1月两次开庭。法庭上,吴某辩称,这笔1402万余元巨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另外,“人死债消”此款也不能让她和儿子偿还。

冯刈律师向法庭提交了李某、吴某夫妻俩的还款协议、他项权证等多方证据。证明此款系夫妻共同借款。

浙江省东阳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湖北建设工程公司与李某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李某死亡后,该公司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李某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向吴某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故吴某应当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另外,小李作为李某的法定继承人,没有明确放弃继承,故应当在其继承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2015年4月,该法院一审判决,吴某、小李需向该湖北建设工程公司支付1402万余元(其中,小李应承担的份额不得超过其继承李某遗产的份额)。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生效。

“顾问单位的损失就此挽回来了。”今日,尽管事隔3年,但冯刈律师提及此事仍感欣慰,“我始终把当事人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在办,尽职尽责是律师的本分。”

资深民商法律师冯刈

忠实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冯刈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拥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曾或正为多家大中型企业及政府部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代理数百件诉讼与仲裁案件,为客户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冯刈律师曾经与正在提供服务的单位有: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香港莱蒙鹏源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亨吉利世界名表中心有限公司、广厦湖北第六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船重工武汉船用机械有限公司、中船重工武汉重工铸锻有限公司、江汉区常青街道办事处、江汉区政府成立的某工作专班等政府部门与企业。

冯刈律师擅长的法律业务有:公司法务、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房地产、劳动争议、公司并购及法律风险控制、投融资法律事务等非诉及诉讼法律服务。忠实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一直是冯刈律师对自己法律服务工作的要求。

冯刈律师电话:13971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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