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乐1940年参加香港警队时只是一名普通的着装警员。由于他工作十分出色,几年后成了便装警员,然后一级级往上升,直到三十八岁时被提拔为总探长。吕乐的升迁,很大程度上归功于他的破案能力。他的破案诀窍就是多花时间与黑社会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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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香港四大黑帮——新义安,14K,和胜和,潮州帮,全部给他面子。这种游走在黑白之间,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手段使他在当时的香港风头无俩,连高高在上的英国警察高管搞不定的事,都需要他出面摆平。当时的一代大毒枭吴锡豪都给吕乐打下手,甚至其他两位大探长,韩森都需要他提拔,颜雄直接就是他的跟班。只有蓝刚才能和他相提并论。吕乐利用职权将香港的黄赌毒高利贷全部统一划区,公司化运营,统一进行管理。由警察充当保护伞,黑道当打手看场子。使当时犯罪率奇高,破案率极低的香港,变成了有事找老大要人,几乎看不到黑社会火拼,破案率极高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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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整个60年代,是吕乐最有权势最风光的时代。60年代末由于香港市民的强烈抗议,以及英国政府担心贪污问题,会危及英国在香港的统治,所以决定进行反贪,清洗警队贪污风气。吕乐在得到消息后于1968年提前退休,靠收租和积蓄过着无忧生活,当时吕乐才48岁。1973年廉政公署成立的前一年,又偕八名子女和妻子移居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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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乐家财难以估计,在他离港前,传其身家达到5亿元。香港廉政公署曾于1976年申请冻结吕乐的所有资产,据昔日报道,当时被冻结的资产包括吕乐名下8层楼宇,时值共600万元,另3个户口有849万多元存款,资产总值超过1000万元。廉署与吕乐家人于1986年达成和解协议,成功追回部分资产,由政府代为出售有关物业,款项由双方共同管理,但基于和解协议,政府一直未有透露出售资产的详情,包括物业总值等。

70年代中期由于香港和加拿大同属英联邦,有引渡条款,吕乐在安顿好家人后,自己又逃到和香港没有引渡条约台湾,一直到和港英政府达成和解协议,才到加拿大和家人团聚。2010年5月13日,吕乐于加拿大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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