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公立医院院长统一培训、统一任命、统一管理,既保障了政府办医目标得以落实,也实现了院长专业化和职业化,其经验值得借鉴。

公立医院治理结构公立医院是法国住院医疗服务提供的主体。法国有931所公立医疗机构,拥有25.8万张床位,提供60%的住院服务;还有700所私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拥有5.8万张床位,提供15%的住院服务,其余部分则由营利性医院提供。

法国有3类公共服务职业由中央政府统一培训并通过全国竞争性考试后方可准入,包括高级公务员、医院院长、学校校长。医院院长培训由公共卫生高等学校负责,准入考试和院长的人事管理由国家卫生人力管理中心负责,这两个机构都隶属于法国卫生和社会事务部。

统一职业培训法国医院院长职业培训属于公共事务专业培训的一种,培训周期为2年,第一年学习公共课程;第二年前9个月在医院管理岗位实习,后3个月依据个人情况分配在院长助理岗位实习。培训免学费,第二年的实习有实习岗位工资。

第一年的公共课程需要学习17门课程,具体包括公共卫生、医疗机构内跨专业管理、医疗机构战略与规划、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医疗服务提供与组织、医疗构战略管理与治理、机构日常操作管理、患者法律地位及权利、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法、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风险控制、医院文化宣传与危机管理、区域住院服务市场分析、医疗服务与医院后勤公共采购及相关流程、医院建筑设计与医疗技术发展、医疗机构区域合作架构。

完成课程和实习后,学员需要递交一份医院管理的毕业论文,获得文凭后才有资格参加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医院院长考试。

竞争性招聘考试

一是针对毕业生的外部考试。应试者需要公共卫生高等学校的医院院长培训文凭;二是针对现有公职人员的内部考试。应试者是往年通过考试进入公务员、院长和校长岗位,希望通过考试再次获得自行挑选岗位机会的人员;三是针对一些特殊情况。应试者虽然没经过全国公务考试,但在公共部门服务8年以上,确有工作能力并得到相关人员推荐的可以参加第三类考试。

院长可以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院行业组织、医疗集团以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高级管理职务间流动。院长退休或离职后的岗位出缺由大区卫生局进行公开招聘,任何通过准入考试的院长都可以应聘,从而形成了职业院长的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由于大区卫生局对辖区内公立医院的运行绩效负责,因此总希望聘任到管理能力强的院长。所以如果所管理医院的业绩优良,优秀院长就有机会得到更大、更重要的医院院长岗位。当应聘者不足或者质量达不到要求时,大区卫生局可以通过临时聘任合同任用无公共服务资质人员(包括优秀的民营医院院长和已退休的公立医院院长)来临时担任院长职务,然后将空缺的岗位信息交由国家卫生人力管理中心进行统一招聘,进入新一轮循环。

从国家层面规范公立医院院长的培训内容、准入机制和流转管理势在必行。当然,医院职业化管理还需要大量配套政策,如医院财务制度、支付方式、信息系统与绩效管理等,并通过立法对各方权责进行明确,给公立医院营造标准、透明、稳定的运行环境,让优秀院长无论在哪个城市都能实现良好的管理业绩。只有这样,才能让医院管理成为一门独立的学问,让医院院长成为一个独立的职业。

本文来自《家庭医药·快乐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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