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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使国有企业进一步提高竞争能力,就要创新监管模式、治理模式、管理模式,而这三种模式的创新概括起来涉及两个层面的问题——宏观监管以及企业自身的治理和管理。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措施也要从上述两个维度来理解。

(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明确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内容,也是发展的重要方向。

1.什么是混合所有制

混合所有制是指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简单地讲,混合所有制指的是不同性质的股权、不同性质的出资者共同出资组成的经济实体。比如,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共同组建的企业形式,就是混合所有制企业。不同类型的股权和出资者可以通过新组建的方式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也可以通过对现有企业进行并购的方式进行组织混合所有制经济。那么,对于组织的混合所有制经济,还可以采取员工持股的方式,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所有者的利益共同体。资本所有者实际上是指财务资本的出资者,劳动者实际上是人力资本的出资者。也就是说,对于现代企业,我们可以理解为人力资本和财务资本共同出资所组织的经济实体。

2.国有企业分类改革

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首先要对国有企业进行分类。现在,国有企业改革所依据的分类是2015年国资委、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布的一个指导性文件——《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意见》按照国有企业的功能,把国有企业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公益类国有企业,另一类是商业类国有企业。

公益类国有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必要的产品或服务价格可以由政府调控。什么叫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哪些企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比如,水利设施企业、城市供水供气企业、城市公交和市政建设等方面的企业,都属于公益类国有企业,因为它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而不是单纯地以盈利为目的。对于公益类国有企业,重点考核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保障能力。也就是说,看你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需要。当然,改革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因此我们在考核提供公共产品和社会服务能力时,同样要引入市场机制,而不是单纯地用计划和指标。

商业类国有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商业类国有企业重点考核经营业绩的完成情况。商业类国有企业的范围比较大——在所有国有企业当中,除去公益类国有企业,剩下的都是商业类国有企业。商业类国有企业通常可以分成三类:一是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比如,旅游行业的企业,饮食、餐饮服务类国有企业,宾馆、酒店类企业,等等;二是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比如,石油、石化、冶金、能源、交通,等等;三是自然垄断行业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比如,烟草专卖。商业类国有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指的是用相同类数量的国有资本,带动更多的民营资本和其他组织形式,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对这一类国有企业,必须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也就是说,首先要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其次是保证国有资产能够取得更大的效益。对该类企业进行监管时,更多的是采取市场化要求进行商业化运作,让它们独立自主,依法自主经营,优胜劣汰。对这一类国有企业进行考核时,主要是考核其经营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

作者:杨有红 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教授

本文节选自宣讲家网独家文稿 《杨有红:深化国企改革 进一步提升国企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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