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经理泄露花总隐私信息只能给予拘留处罚吗?

时隔一个月之后,泄露“花总”个人隐私信息行为有了下文,得到了法律的处罚,这可以说是迟来的正义。

酒店经理泄露“花总”的个人隐私信息,被警方处以7日拘留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这个处罚看上去并不算轻。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但从法律角度说,对于泄露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并非只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因为泄露个人隐私信息,轻则属于违法行为,重则属于犯罪行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从酒店经理泄露“花总”个人隐私信息行为的前因后果来看,应当属于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况。虽然酒店经理泄露“花总”个人隐私信息,数量不多,也没有直接给“花总”造成人身财产损失,但在客观上对“花总”的日常生活造成了巨大困扰。

最重要的是,酒店经理泄露“花总”个人信息,主要目的是对“花总”曝光五星级酒店卫生乱象的正义行为的泄愤,间接让酒店行业防范“花总”,在“花总”入住酒店时进行刁难,说白了这是对“花总”的一种报复,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而且,酒店经理是在向“花总”提供住宿服务过程中获得的“花总”个人隐私信息。

可见,比较酒店经理泄露“花总”个人隐私信息的前因后果,只对其进行治安管理处罚,这个处罚力度显然显得轻飘飘,并不利于保护“花总”这类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因为在“花总”已经成为酒店行业全民公敌的背景下,泄露“花总”个人隐私信息的酒店经理极有可能被酒店行业以及所在酒店老板当成英雄,等到起处罚完毕之后或许还能得到所在酒店的嘉奖。如此一来,必然会助长一些行业工作人员利用提供服务便利泄露“花总”这类顾客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让泄露个人隐私信息成为重要的打击报复手段。

因此,对泄露“花总”个人隐私信息的酒店经理,是不是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一点可以探讨。退一步说,即便不能追究泄露“花总”个人隐私信息的酒店经理的刑事责任,有必要对其给予禁业处罚,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从事酒店行业,避免其成为酒店行业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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