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华欢乐世界”是亚洲超大主题乐园,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为“西安乐华城·国际欢乐度假区”核心项目之一,也是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重点项目,于2015年7月1日盛大开园。但是宣传工作于2012年就已经启动。商标却迟迟未申请注册保护。

湖南鹏达诉乐华欢乐世界“乐华欢乐世界”商标侵权案

2017年,湖南省鹏达塑业有限公司以陕西乐华欢乐世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陕西乐华恒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其投资经营管理的乐华欢乐世界大型游乐城项目上使用“乐华欢乐世界”字样,该行为侵犯了其注册在第41类“游乐园; 组织表演(演出)、提供娱乐场所”等服务上的第13293708号“乐华欢乐世界”商标权为由,将其起诉至陕西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于2017-09-05立案受理。

湖南鹏达诉乐华欢乐世界“乐华欢乐世界”商标侵权案

诉讼中止审理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之一的陕西乐华恒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已经于2017年4月5日向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告注册的“乐华欢乐世界”商标宣告无效,且该宣告无效申请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已于2017年7月27日受理为由,于2017年9月26日向法院申请中止对该案的审理。

咸阳中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商标侵权是否成立取决于无效宣告案件的审理结果,因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于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裁定: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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