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玺,专指皇帝的玉印,始于秦,但玺最早却出现于周朝。《史记·秦始皇本纪》有云“令子婴斋,当庙见,受玉玺。”相传,秦始皇取蓝田玉,命李斯用小篆刻“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这是最早的玉玺。蔡邕在《独断》中称“秦以来,天子独以印称玺,又独以玉,群臣莫敢用也。”证明的玉玺所代表的身份。

传国玉玺只有一块?各国的玉玺不一样,真假难辨

天子所佩曰玺,臣下所佩曰印,这是规矩,不遵守是会被砍头的。当然,不同时代,对玺、印、章的使用范围也不一样。 据《通典》载“又三代之制,人臣皆以金玉为印,龙虎钮,唯所好也。皇太子诸王金玺,皆龟钮。公侯五等金章。光禄大夫、卿、四品、五品将军,皆银章。尚书令、仆射、诸州刺史,皆铜印。”可见玉玺是皇家所用,臣下则根据地位称章、印。 但到了武则天这代,忌“玺”谐音不雅,改成了“宝”,自此至清代帝后及诸王印章皆称“宝”,如明代“潞王之宝”、清朝二十五方御用宝玺等。玉玺代表了什么 玉玺是历史上各王朝统治者维系其封建独裁统治的象征物。

紫禁城是明清两朝皇帝居住的地方,也是世界上最大的皇宫。这里存放着各个历史时期的珍宝近百万件。但众多宝物中,也唯有玉玺这一种才最能代表皇帝的无上权威和地位。诚如乾隆帝所言“盖天子所重,以治宇宙,申经纶,莫重于国宝”。中国历代统治者都十分重视玉玺,并将其作为国家的象征,皇帝治理天下的凭证。故宫藏有明清玉玺近五千件,单乾隆时期钦定玉玺就有二十五方,后人称之为“二十五宝”。 乾隆为什么把玉玺的数目定为25方?《周易太衍》有“天数二十有五”的记载,乾隆希望清朝也能传至二十五世。这25方玉玺一直沿用至宣统末年,而且各有所用,囊括国家最高权力的各方面。这二十五方玉玺也是现存唯一的一套完整代表统治权利的玉玺。

传国玉玺只有一块?各国的玉玺不一样,真假难辨

由于历代统治者极力宣扬获得传国玺是“天命所归”“祥瑞之兆”,自宋代起,真假传国玺屡经发现。如宋绍圣三年(1096年),咸阳人段义称修房舍时从地下掘得的“色绿如蓝,温润而泽”“背螭钮五盘”的玉印,经翰林学士蔡京等13名官员“考证”,认定是“真秦制传国玺”的玉印。然而,据后世人考证,这是蔡京等人为欺骗皇帝而玩的把戏。明弘治十三年(1500年),户县毛志学在泥河里得玉玺,由陕西巡抚熊羽中呈献孝宗皇帝。相传元末由元顺帝带入沙漠的传国玺,曾被后金太宗皇太极访得,皇太极因而改国号“金”为“清”。但清初故宫藏玉玺39方,其中被称为传国玺者,却被乾隆皇帝看作赝品,可见传国玺的真真假假实难确定。据说真正的传国玺是明灭元时,被元将带到漠北了。真正的传国玺是否和氏璧所为?又流向哪里?至今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明清两朝人士对“传国玉玺”的态度,已经与以往时代有所不同。据《明史·舆服志·皇帝宝玺》载,礼部尚书傅瀚谈及地方送来的传国玺时评论道:“自秦始皇得蓝田玉以为玺,汉以后传用之。自是巧争力取,谓得此乃足已受命,而不知受命以德,不以玺也。故求之不得,则伪造以欺人;得之则君臣色喜,以夸示于天下。是皆贻笑千载。”清高宗御制《国朝传宝记》也说:“会典所不载者,复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一玺,不知何时附藏殿内,反置之正中。按其词虽类古所传秦玺,而篆文拙俗,非李斯虫鸟之旧明甚……若论宝,无非秦玺,既真秦玺,亦何足贵!乾隆三年,高斌督河时奏进属员浚宝应河所得玉玺,古泽可爱,又与《辍耕录》载蔡仲平本颇合。朕谓此好事者仿刻所为,贮之别殿,视为玩好旧器而已。夫秦玺煨烬,古人论之详矣。即使尚存,政、斯之物,何得与本朝传宝同贮?于义未当。”

传国玉玺只有一块?各国的玉玺不一样,真假难辨

传国玺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汉书”文曰“昊天之命,皇帝寿昌”。两者不同,第一种说法最正确。

另:北宋哲宗时所得的传国玺,经鉴定是章惇、蔡京造的假。

又:明清两代也时有假玺出现。明孝宗曾获过所谓的传国玺,孝宗皇帝当时就认为是假的;清初时,宫内藏有三十九方各色御玺,其中一方被认为是秦制传国玺,公元1746年,经乾隆皇帝钦定,证实是仿刻赝品。1924年11月,末代皇帝溥仪被逐出宫时,张壁、鹿钟麟等人仍在追索着传国玉玺。

另:《辽史》记为“大魏受汉传国之宝”,我以为应该是“大魏受汉传国之玺”,唐武则天时改“玺”为“宝”,应该是那时代改的。《辽史》记:“传国宝,秦始皇作,用蓝玉,螭纽,六面,其正文“受命于天,既寿永昌”,鱼鸟篆,子婴以上汉高祖。王莽篡汉,平皇后投玺殿阶,螭角微玷。献帝失之,孙坚得于井中,传至孙权,以归于魏。魏文帝隶刻肩际曰“大魏受汉传国之宝”。唐更名“受命宝”。晋亡归辽。自三国以来,僭伪诸国往往模拟私制,历代府库所藏不一,莫辨真伪。圣宗开泰十年,驰驿取石晋所上玉玺于中京。兴宗重熙七年,以《有传国宝者为正统赋》试进士。天祚保大二年,遗传国玺于桑干河。《宋史》记:“宝。秦制,天子有六玺,又有传国玺,历代因之。唐改为宝,其制有八。五代乱离,或多亡失。”。

又:《魏本纪》中曾记录在一座毁坏的泥像中得玉玺二,其文皆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其一刻其旁曰“魏所受汉传国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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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各王朝,维系其封建独裁统治的象征物“宝玺”,自秦始皇开始刻制后,历朝或是传承或是重刻,直至清亡都是如此。秦始皇创立的宝玺制度被汉高祖刘邦全部继承下来,形成了后来所谓的“秦汉八玺制”,这一制度也贯穿了整个“魏”“晋”“南北朝”和“隋”,他们不仅继承了秦汉的八玺制,而且连规格、名称、纽式、文字都基本不差。直到唐朝武则天称帝时,则独出心裁地增加了一方“皇天景命有德者昌”神玺,而将八玺制改为九玺制,同时又将“玺”改为“宝”,从此以后各朝都称“宝”了。北宋增至十二宝,南宋则是十七宝。明朝猛增至二十四宝,清朝除交泰殿二十五宝日常使用外,还供奉着“盛京十宝”。由此可见历朝宝玺的数量是越来越多,而且体积也越来越大,从秦汉的方一寸二到四寸不等,唐朝的方二寸到四寸不等,直到明、清的方二寸九到五寸九不等,最大者有宋朝“宝命宝”“范围天地,幽赞神明,保合太和,万寿天皇”的“定命宝”印面竟有九寸见方,而明朝建文帝的“天命明德、表正万方、精一执中、永宙永昌”,“凝命神宝”印面却是一尺六寸九分见方,可谓是硕大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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