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警方:让公平正义成为法治社会的价值标杆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社会主义法治不仅要求完备的法律体系、完善的执法机制、普遍的法律遵守,更要求公平正义得到维护和实现,让公平正义成为法治社会的价值标杆。
要把公平正义作为立法的鲜明导向。维护公平正义,是立法精神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我国有着优秀历史文化传统,历来就主张德刑相辅、儒法并用。在制定修改法律过程中,要充分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反映社会普遍追求的公平正义价值标准,树立鲜明道德导向,弘扬美德义行,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最能体现公平正义价值标准的良法善治,真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要把公平正义作为每一起司法案件的评判标准。司法机关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法治精神、坚守法治定力、严守法律底线,秉公执法,依法办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实际行动弘扬“法不阿贵、绳不挠曲”的法治精神,真正让全社会信仰法治、践行法治,做到法治兴、则国家兴,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要把公平正义作为弘扬社会正气的精神支柱。要大力弘扬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的社会正气,对那些纹身、持砍刀、耀武扬威、横行霸道的不法之徒,公安机关要依法严查严打,当事人要敢于正当防卫,广大群众要自觉见义勇为,让违法犯罪分子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长人民群众志气,灭犯罪分子威风,凝聚起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法治和道德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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