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个人征信弄黑了

离婚就不能离

我当初是这样想的

男子以为弄黑征信可阻止离婚,故意欠下大额网贷 最终为套现还债与人起争执,犯下重案……

女子失踪 监控视频指向神秘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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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0日,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民胜镇,专做网络贷款的袁娟跟自己外婆说,要去诺江镇见一个客户,可直到第二天早上,她也没回家,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心急如焚的家人发动亲戚四处寻找,却一无所获。

2017年12月12日,丈夫李斌到派出所报案。警察立即着手调查,通过监控视频获取到重要线索。

12月10日下午15:38,袁娟出现在民胜镇十字路口,朝镇上的车站走去。车站监控显示,袁娟独自一人坐上了民胜镇到诺江镇的线路车。

12月10日下午16:24,警方在诺江镇东方广场的监控里发现袁娟的身影,监控画面显示,袁娟和一男子走进了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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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娟和一男子走进宾馆

随后的三个小时里,男子一人先后两次离开宾馆,第二次回宾馆,手里多了个储物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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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手里的储物箱

第二天早上5:49,一辆面包车停在宾馆的斜对面。司机下车朝宾馆走去,回来时,抱着一个旅行箱,后面跟着和袁娟见面的那名男子,他的手上抱着储物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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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车司机和男子各自抱着箱子离开

直到男子离开,袁娟也一直没从宾馆里出来。根据这条线索,警察查找了整个宾馆,还是没有发现袁娟。

通过宾馆的登记信息,警方了解到那名男子叫朱绍林,12月8日入住宾馆303号房间,12月11日早上退房。在对303号房间做勘察时,警方在墙体上、床垫上发现大量血迹。

随后,警方在湖北武汉找到了朱绍林,经对比,303号房间的血迹都属于他。此外,他的身上还保留有袁娟的银行卡、身份证、手机。

朱绍林承认,袁娟是被他失手勒死的,他把袁娟的尸体塞进旅行箱,通过面包车运送到紫铜镇,而后,和他父母把箱子搬到另一个地方埋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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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欠下贷款引发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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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绍林说,袁娟专门给人代办信用卡和贷款,于是他主动和袁娟微信联系,约她见面办理贷款。朱绍林回忆,在12月10日见面前,他找袁娟办了七、八次贷款,因为没有及时还钱,很多网贷公司打电话催他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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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本带利,十多万的欠款让朱绍林不堪重负。朱绍林说,起初他是想故意把个人征信弄黑,这样他老婆就没办法和他离婚,没想到利息太高,等到他想还的时候,根本就没法还清。于是,他想到用信用卡透支现金,还之前的贷款。

12月10日下午,朱绍林把袁娟约到他住的宾馆见面,和她商量办信用卡的事情。可一见面,两个人就争执了起来:袁娟让朱绍林把钱给她,她帮忙还,可以提升征信;朱绍林不信任她,担心她不把钱还贷款。

朱绍林说,袁娟的一番话激怒了他,当时气急败坏的他就对袁娟动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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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朱绍林因涉嫌故意杀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他的父母因涉嫌包庇罪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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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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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关于不得离婚的限制,规定在《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即“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可以看到,个人征信出现问题并不符合上述法条规定的限制离婚的条件。也就是说,朱绍林认为自己上了征信黑名单,妻子就无法离婚的想法没有法律依据。

普法时间

pufashij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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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现在袁娟已经去世了,朱绍林说自己是失手,我们怎么判定他到底是不是真的失手?因为这决定他到底是过失犯罪,还是故意杀人。

A1:从案件的前后起因来看,其实朱绍林是有故意杀人的动机,所以他这么辩解是比较困难。当然,有时候有杀人动机也未必实施了杀人,但他做的这个行为很难被认定为过失杀人。他是直接把人给掐死了,说明他的用力是非常大的。所以最起码他是有完全地放任的。

从这个案件来讲,很可能是一种直接的故意,从后来他的表现,拿走她的钱来看,也没有任何说是因为生活过程当中,比如真的失手等偶然的原因。像这类案子来讲,他说自己是过失杀人,通常不会得到法庭的认可。

Q2:事发之后,朱绍林父母的行为在法律上怎么认定?

A2:他父母知道他杀人了,这个时候其实做父母的应该劝他去自首。但是也能够理解,他父母可能爱子心切,就给他做了一个包庇。所以在法律上当然就构成了包庇罪,当然法律也不是不尽人情,毕竟有父子关系,是他父母的这层关系在里面。

从情感上来讲,做父母的是很容易做出包庇的,或者窝藏的举动。所以在司法实践中,通常对这种父母包庇子女的,也包括子女包庇父母的这种犯罪,在量刑和定罪的时候会做一个从宽的认定和处理。


编辑 | 黎意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案件来源 |《今日说法》节目《三零三号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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