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琼瑶2015年起诉于正侵害著作权,同年底胜诉。此判例近日由3名法官撰写出版。书中序文说,这起官司不仅对法律界人士有所助益,也是中国大陆影视界普及著作权法的范本。

2014年4月15日本名陈(吉吉)的琼瑶,向中国广电总局举报笔名于正的作品《宫锁连城》,多处剧情抄袭她的旧作《梅花烙》。2015年4月,琼瑶对于正及播出宫锁连城的湖南卫视提告。

琼瑶

过去中国编剧抄袭问题严重,但因版权官司耗时长且成本高,甚至赢得诉讼也赢不到利益,长期无法遏止。琼瑶维权胜诉一案作为指标性判决,获得许多关注,案件审理过程中,就有一百多位编剧连署声援琼瑶。琼瑶胜诉后,编剧汪海林曾发文称,裁决体现了尊重原创、保护原创的法律精神,这一裁决打击了抄袭剽窃非法改编的行为,是法制的胜利,体现了阳光下的公正。

北京大学出版社日前出版《文艺作品侵权判定的司法标准:琼瑶诉于正案的审理思路》,由该案审判长宋鱼水及冯刚、张玲玲3名资深法官所著。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王兴东在序文中表示,此判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颁布以来,对于影视著作权侵权具有划时代的和里程碑式的裁判,涉及中国司法改革保护知识产权的承诺。

于正

2015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此案。判决《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的改编权,于正被要求向琼瑶公开赔礼道歉,5家被告则共计赔偿人民币500万元。2018年4月26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陈(吉吉)(琼瑶)与于征(于正)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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