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出概不退换”,有质量问题商家能免责吗

【案例】

在促销活动中,小秦买了一台饮水机,当时牌子上写着“促销产品售出概不退换”。出差一周回来后,小秦按照说明上的要求操作,擦洗干净了机身的内外部,发现热水管总是不停地滴水。小秦于是找到柜台要求退货,但是店长说事先是小秦自己没有考虑清楚,也没有检查清楚,柜台不负任何责任。

售出概不退换”,有质量问题商家能免责吗

【法律解析】

商家不能免责。本案中,这家柜台只是告诉小秦正在搞促销,但是并没有说商品是次品,存在质量问题,小秦正是基于这种信任才购买了这台饮水机,因此商场不能免除其保证质量的义务。这家柜台以店堂告示的方式声明“促销商品售出概不负责”,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不能以此对抗消费者的索赔请求。

【法条链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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