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提到孙小果的文章《没背景的被打死了,有背景的被接走了?》,几天阅读量达到了约20万。昨天,我在《孙小果案《通报》透露了哪些重大信息?》中提到一个问题,1999年孙小果的父母正处于权势低谷,如何拥有翻云覆雨的能力,变不可能为可能,帮一个死刑犯逃出生天?

史上最奇葩的孙小果案,那些事还要深挖?

在孙小果这边,是不停地作死,导致他在1997年11月12日被刑拘,12月22日被逮捕。期间,有媒体的推动,最主要的是1997年12月9日《云南法制报》和1998年1月9日《南方周末》的报道。报道刊发后,多位时任中央领导及云南省委领导对该案作出批示,要求严查此案。1998年春节,为了办理此案,整个昆明市政法系统都忙成一团,办案民警只休息了大年初一一天。1998年2月18日,昆明市中院判其死刑。随后,云南高院维持原判。一切都是如此顺理成章。领导重视,舆论高度关注,谁敢在那个时刻包庇死刑犯?

在孙小果父母这边,1998年是他们权势的低谷。那一年,经昆明市有关部门调查并问责,孙小果继父李桥忠(原名李乔忠)因帮助孙小果办理取保候审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撤职处分。此人1975年在云南墨江县龙潭公社担任农业科技辅导员,之后当过兵,从战士、班长直到武警云南总队军务处副处长、副团职参谋,多次立功受奖,转业后,于1996年4月起担任五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1997年3月被授予二级警督,1998年2月被免职,1999年被调离五华区公安分局。孙小果母亲孙鹤予因包庇孙小果于1998年被开除公职,并被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这个也是明牌,等于斩断了他们想利用手中权力再继续包庇孙小果的能力。此时,他们想救孙小果,也应该是有心无力的。

但诡异的是,孙小果的死刑被改判了。如果《新京报》提到1999年3月9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孙小果死缓为事实的话,那么从1998年下半年到1999年3月这大半年的时间里,一定发生了非常重要的事情,扭转了这个死刑判决。当时,死刑复核权在省高院,判决死刑的案件,要交由各省高院复核,因为是高院自己判自己复核,所以复核通过率很高。复核程序的结果,可以是通过,也可以是不通过,还有一种是不通过且发回重审,只是这种情形非常少。从这个案件的证据分析,恰恰是这种罕见的情况,启动了审判监督程序。

我在昨天的文章中,提到当年可能是孙鹤予、李桥忠与监狱、法院相关人员共谋,利用并非其发明的“联动锁紧式防盗窨井盖”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达到了认定重大立功帮助其减刑的目的。今天发现,这个时间点是有误的,因为我查询到的这项专利,申请时间是2008年,并非1998年,所以这个专利是用于服刑十年后的那次减刑。1998年至1999年的这次从死刑改判死缓,是另有别的事由。而且,问题一定是出在云南省高院,参与的人级别并不低。而《通报》中提到的云南省高院涉案人员,只有省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梁子安。

史上最奇葩的孙小果案,那些事还要深挖?

很少有人注意到,在5月28日云南扫黑办通报之前,梁子安已经被查了。5月15日,中纪委、云南省纪委通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厅级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梁子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梁子安是1953年生人,1970年6月至1975年12月,在云南省沧源县勐省农场当知青;1975年12月至1979年10月,在临沧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工作;1979年10月至2013年12月,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先后担任刑二庭副庭长、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正处级),2009年12月至2013年12月,任副厅级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2013年12月退休,副厅级。退休五年多后重新被调查,结合孙小果案查办时间点,只有一个原因,就是在孙小果案中,当时作为审监庭庭长的梁子安涉足其中,而且严重违法违纪。审监庭是干嘛的?就是启动改判的。

现在的疑问就变成了,为何当时已经位高权重的梁子安,要为了一个领导批示媒体关注的强奸犯,干预司法,去冒如此大的险呢?是孙小果父母的请托,还是自己的动力,抑或是哪个更大领导的指示?按理说,孙小果的父母1998至1999年是权势的低谷,一个被撤职,一个被判刑,应该没有那么大的能量去请托省高院审监庭的庭长。何况,此前他们动用的关系,都是在公安系统,并没有涉足法院,更没有到高院这个层级。1999年的改判,是他们夫妻俩自身能力理所不及的。而即使是审监庭庭长,也很难做到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一个众所瞩目的死刑犯改判,而且一瞒就是二十年。若不是孙小果自己作死,这简直是完美的职务犯罪!

史上最奇葩的孙小果案,那些事还要深挖?

更诡异的是,2008年10月27日,孙小果在狱中申请“新型专利联动锁紧式防盗窨井盖”时,孙小果的父母又出动了,继父被撤职后又升迁,换了个单位,已经是城管局局长,生母服刑完毕后,找了昆明大百科专利事务所,为孙小果申请了专利,该专利于2009年5月6日公告。此时的梁子安,是云南省高院审监庭庭长,也是正处级审委会委员。审委会是省高院领导和资深庭长、法官组成的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集体决策的部门。孙小果的这项专利,也让他得以获得大幅减刑,提早在2010年出狱。从1997年底被刑拘到2010年出狱,孙小果从死刑到死缓到有期徒刑到获释,只用了大约12年时间。

你知道一个死缓犯人,在监狱最少要服刑多少年吗?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若无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若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15-20年有期徒刑;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少20年。不过,1997年施行的刑法规定,如果罪犯在死缓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直接减为有期徒刑。刑法第七十八条还规定,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的可以被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但孙小果是改判死缓的,这个刑期不包含审判前羁押在看守所的时间,因为对于死缓人员来说,计算日期是从终审判决生效才开始计算。当然,有期徒刑也是可以减刑的,但服刑最少也要一半以上,而且必须由重大立功,才能达到最理想的减刑效果。孙小果的减刑,若不是作弊,在目前的法律框架内,根本没法实现。

可是,2010年前后,跟踪报道该案的南方周末记者就在昆明见到了已出狱的孙小果。而且能确认的是,孙小果最晚在2011年就已开始进行商业活动。多位昆明酒吧行业从业人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孙小果在2013年就已踏入酒吧行业,当时一家名为“M2”的酒吧在昆明昆都夜市高调开业,孙小果就是股东之一。所以,疑问又来了,大多数人出狱后找工作尚且困难,孙小果是如何能迅速“崛起”,成为夜店股东的?而且此后他的生意越做越大,到2016年前后,孙小果没再继续使用“李林宸”这个名字,根本不避讳,重新使用本名,在银合集团旗下多家公司担任股东。谁又给了他这个胆量?

史上最奇葩的孙小果案,那些事还要深挖?

我不相信孙小果那只有基层科级职衔的父母有这么大的能量,说实话,昆明市公安局长,都未必随意更改孙小果的年龄、违规办理取保候审和保外就医、找人把死刑改成死缓,办理重大立功减刑,给他启动资金做大老板……这一系列的骚操作,说是一个被撤职的父亲和一个被判刑的母亲完成的,令人难以置信。何况,他们因包庇而被判刑被撤职,本身就已经说明了其能量的局限性,不可能完成后续高难度的动作。即使是省高院一个审委会委员或审监庭庭长,也很难让人相信,他可以上下打点,把如此高难度的事情完成,并平安退休。所以,这个疑点不解释清楚,就连我这种理性的法律人,都做不到心平气和。

还是那句话,云南扫黑办的《通报》,不是一个结束,而是一个开始。深挖吧,大家都在看着,那句“依法全面深入彻查该案,对在案件中为孙小果提供保护的国家公职人员、关系网和‘保护伞’,坚决一查到底”不要成为一句套话!云南扫黑办,我看好你!全国扫黑办,我看好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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