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事件曾经轰动一时,是什么原因一个大学生对一个陌生人痛下杀手,而药家鑫事件对于我们又有些什么启示。是人性的泯灭还是道德的沦丧,还好最终法律还给了无辜的人一个公道,但整个事件却值得我们深思。

药家鑫在法庭上痛哭

药家鑫事件的开端

    2010年10月20日深夜,药家鑫驾驶红色雪佛兰小轿车从西安长安送完女朋友返回西安,当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外西北角学府大道时,撞上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张妙,后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倒地呻吟,因怕张妙看到其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之恶念,遂转身从车内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倒地的被害人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杀人后,被告人药家鑫驾车逃离现场,当车行至郭杜十字时再次将两情侣撞伤,此时,想要逃逸药家鑫被群众抓到派出所,但是因为事情不大,而警察并不知他之前也撞到人并将其杀死的事情,所以通过一番调节就释放了。

    后来经过路人举报张妙的家人才知道她已经不在了,10月22日,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药家鑫抓获。药家鑫事件专案组民警透露,经审讯,药家鑫起初没有供述自己撞伤人持刀杀人的犯罪事实。直到10月23日,当其父母再次带他到专案组后,经进一步审查,药家鑫这才交待了自己于10月20日晚将受害人张妙撞倒后又杀害的犯罪事实。

药家鑫在受审

药家鑫事件受审阶段

    据疑犯药家鑫供述:案发当晚11时许,自己驾驶枣红色自家的雪佛兰科鲁兹轿车前往事发地附近的某高校看望女友。在自己返回途中,到翰林路中段时将正在骑电动车同向行驶的女子撞倒。“我担心受害人记住我的车牌号码。”药家鑫向警方称,自己遂下车用携带的一把单刃切肉刀又连捅受害人8刀致其死亡,后驾车逃跑。

    11月23日晚,疑犯药家鑫被长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1月25日,经长安检察机关批准,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疑犯药家鑫被依法逮捕。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

    药家鑫事件开车撞伤人后又连刺数刀致对方死亡一案,于2011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