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下午,黄浦区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卫做客“上海黄浦”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访谈”栏目,向网友介绍黄浦区环保局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情况,并就广大网民关心的相关问题进行交流。

黄浦区环保局认真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办事流程,自2017年起环评登记表项目由行政审批转为备案管理,促进环保审批提速增效。工作重心转为加强建设项目中后期监管,检查企业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创新“抓大顾小”的管理模式,管好区内近百家综合楼宇,要求楼宇物权所有者(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对楼内产生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及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负总责。

黄浦区在环保审批制度改革方面

主要做法和经验

探索综合楼宇集中长效环境管理模式

黄浦区作为中心城区,已基本没有了工业污染,生活污染源成为主体,餐饮油烟就是黄浦区一种主要的生活污染源。当时区内商业楼宇纷纷转型,大幅增加餐饮面积,对环境监管造成了很大压力。针对这一问题,2013年黄浦区环保局对全区已掌握的103家综合楼宇进行了排摸调查,要求物业管理部门和楼宇内各单位提供基本信息,不断完善“一楼一档”资料,形成了“一楼一档”环境管理基础信息库,为后续形成“抓大顾小”的综合楼宇环境管理模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抓大顾小”

“抓大”是指要求综合楼宇的业主或物业作为申请主体规划整体餐饮设置,办理环保手续;实施集中式末端治理,并负责楼宇内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管理。

“顾小”一方面是指在环保备案手续方面给予入驻楼宇的小餐饮最大的便利性,减轻小餐饮商家的负担,另一方面小餐饮也要承担相应的环保责任。由综合楼宇业主或物业管理方与入驻餐饮签订环保条款,入驻餐饮商家必须安装初级餐饮废水、废气的净化设施。通过这一模式,明确了楼宇和入驻餐饮各自的主体责任。

如何防范环境监管的“盲区”?

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的“放开”不意味着不管,“简政放权”贵在坚持放管结合。目前黄浦区环保局通过日常督查、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现场核查。对于环评登记表备案项目,黄浦区以街道为单位,专人负责,收到备案填报的3个工作日内,对入驻楼宇小餐饮外的备案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和指导,核定排污量和环保设施处理容量,对环保设施未建设到位或设置不规范单位,提示规范建设要求。

二是日常督查。污管科每月将备案项目情况移交监察支队,纳入到环境监察支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督促企业按要求设置治污设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三是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企业备案信息,每周发布《黄浦区环保局关于环境影响登记表无效备案的公告》,接受公众监督。

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一般是如何处理呢?

对未依法备案的建设单位,依法责令备案。存在漏报、瞒报相关信息,属于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或报告书的,将依法查处,责令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对在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建设单位,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同时,黄浦区环保局也注重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作用,形成合力,如依托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的区事中事后监管系统,参与多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2017年还与公安分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强本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环保部门与公安、法院等司法机关的联动机制等。

网友提问

网友RIKKI问:我是在一个楼宇里开餐饮的老板,听物业说,黄浦区环保局对于楼宇里入驻的小餐饮的备案有更简化的办法,我们这栋楼宇里的小餐饮不需要进行备案,想详细了解一下。

陈卫:对于已办理环评并通过竣工验收,或者2017年9月1号后进行了登记表备案且环保设施建设到位正常运行的综合楼宇,我局明确入驻小餐饮免于备案,由业主或物业公司将免于备案范围内的商铺信息每月25日更新报送给我局,没有变化的实行零申报。区环保局官方网站上会定期公布更新《入驻小餐饮免于备案楼宇一览表》,给入驻小餐饮提供便利。

网友小希问:我想开一家店,但吃不准属于什么建设项目,是要办环评还是备案就可以了?这个可以在哪里查到吗?

陈卫:建设项目环评分类主要依据生态环境部2017年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以及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上海市实施细化规定(2018年版)》的通知》。按照管理名录的分类,我们区绝大多数的建设项目都实行登记表网上备案。要确定是自行备案还是仍需编制环评表报批,可以到生态环境部官网和上海市环保局官网上查阅,也可以到巨鹿路139号黄浦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的环保窗口咨询,我们有窗口工作人员可以解答,咨询电话是63846699-242/265。

(文:高磊 图:董朝杰 编辑: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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