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伴随着近年来制造业创新步伐加快、迈向高质量发展,已在试点工作中体现初步成效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也亟须进一步完善。所谓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是指由生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内装备制造企业投保,与用户共同受益,承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质量风险和责任风险的综合险保险产品。

原标题 三部门联合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 保险业积极助力制造业转型升级

来源 金融时报

近日,财政部、工信部、银保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也意味着,自2015年正式启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以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又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试点内容再度完善

《通知》中所称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是指经过创新,其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等有重大突破,具有知识产权但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首台(套)或首批次装备、系统和核心部件等。

长期以来,重大技术装备虽然是关系着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战略产品,但是由于其技术复杂,价值量大,且直接关系用户企业生产经营,在创新成果转化过程中存在一定风险,通常面临市场初期的应用瓶颈。应用推广问题也因此掣肘着我国装备制造业的转型与升级。

创新风险需要机制创新来应对。2015年,财政部、工信部和原保监会联合出台《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所谓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是指由生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内装备制造企业投保,与用户共同受益,承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质量风险和责任风险的综合险保险产品。其中,质量风险主要保障因产品质量缺陷导致用户要求修理、更换或退货的风险;责任风险主要保障因产品质量缺陷造成用户财产损失或发生人身伤亡风险。

伴随着近年来制造业创新步伐加快、迈向高质量发展,已在试点工作中体现初步成效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也亟须进一步完善。

从内容来看,与此前启动试点时发布的文件相比,此次发布的《通知》增添了多处内容。例如,《通知》内容显示,首年度关键零部件保险责任限额应不低于装备价值的2倍,首台(套)装备、首批次装备和首年度小型关键装备保险责任限额应不低于装备价值。此外,《通知》还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当地产业基础、行业特征,因地制宜制定地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并做好与国家政策的衔接。鼓励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用户企业对投保装备免收质保金,发挥保险对质保金的替代功能。

创新机制多方受益

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近日表示,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将完善市场化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措施,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高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水平。作为我国继农业保险后由政府财政给予系统保费补贴的第二个重要险种,首台(套)保险就通过创新机制在服务制造业转型升级中发挥重要作用。

利用市场化的运作机制,首台(套)保险不仅使企业可以转移创新型产品所带来的潜在质量风险和责任风险,降低企业的保修成本,更能够打消用户企业的“后顾之忧”。不仅如此,业内专家还表示,企业通过投保首台套保险还可以加快资金周转。专家解释称,现有的首台套装备销售过程中均存在扣押5%至10%的货款作为质保金的销售条件,在引入保险制度后,企业在商务谈判中,可以利用保险代替质保金,能加快销售货款的回收,加快企业资金的周转。

对于保险业而言,参与首台(套)保险试点,不仅是支持与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举措,还是在探索一个蕴藏巨大发展潜力的专业细分市场。相关数据显示,我国规模以上装备制造企业有8万家以上,营收超过22万亿元。由此可见,在释放社会效益的同时,保险业积极参与首台(套)保险试点推广也能够为自身发展开拓空间。

根据银保监会在去年11月初更新的名单,国寿财险、太平财险、中铁自保、华泰财险、中银保险、阳光财险、中远海运自保、永诚财险、浙商财险、国任财险等10家保险公司成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共保体的新成员。目前,该共保体共有17家保险公司成员。《金融时报》记者此前在采访中也了解到,作为最早获得试点资格的三家保险公司之一,人保财险积极为国产重大技术装备提供产品质量风险和责任风险保障。人保财险在全国范围内提供了超过400亿元的风险保障,涉及各类重大技术装备项目200多个,承保了复兴号高速动车组、洋山港四期第三代自动化、三峡大坝升船机等一大批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技术装备。

随着首台(套)试点深入推进,也有业内专业人士表示,应该积极总结前一阶段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以推动(套)保险机制更好地服务制造业发展。例如,针对首台(套)设备的专业性、技术性强、投保金额大的风险特点,保险公司应当在接下来加强对首台(套)保险标的的风险评估能力,加强与专业评估机构的合作。同时,还应更加积极地宣传首台(套)保险制度,提高重大技术装备企业的投保积极性。

责任编辑:杨希 190418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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