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进展如何?副省长和12个部门负责人现场应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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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附近有人垂钓,这种违法行为如何制止?《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如何规划实施?

5月29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湖南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莲玉,副主任黄关春、王柯敏,秘书长胡伯俊出席会议。副主任杨维刚主持。副省长陈文浩率省发改委等12个省直单位负责人到会应询。

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问题,副省长陈文浩率省发改委等12个省直单位负责人到会应询。5月29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中心4楼会议室座无虚席。

专题询问是人大监督的重要形式。近年来,湖南各地人大常委会相继开展专题询问,其中环境领域主题居多。此次专题询问也属于这类,关注湖南“一法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水源地附近有人垂钓?将加强属地管理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但我们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上述禁止行为依旧存在,如娄底市二水厂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执法检查时在现场看到,距取水口50米范围内有不少人垂钓、且护栏被剪开,不远处还有休闲垂钓的广告牌,小渔船十几艘停泊在岸边和水面上。如何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制止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上述违法行为?”詹晓安委员向省生态环境厅询问。

“属地管理责任没有得到落实,特别是监管执法没有到位,所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方面确实还存在不少的问题。”省生态环境厅厅长邓立佳坦言,“娄底市二水厂的这些问题都是存在的。它还是有一些特殊性,它的保护区主要在湘潭市范围之内,取水口在娄底市,所以存在一个监管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协调不一致、补偿机制不完善的问题。”邓立佳表示,经过多次协调,目前能够整改的部分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还有一些需要进行长期整治的问题,下一步将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落实属地管理的责任,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强监管执法的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将其整改到位。

洞庭湖水环境治理已制定具体方案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单晓明向省发改委询问:“2019年是《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的实施启动之年,规划实施有何打算?结合规划实施,如何进一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全国人大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省发改委主任胡伟林介绍,2019年是规划实施的启动年,“目前我们已经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将按照国家发改委的意见修改完善以后报经省人民政府印发实施”。其次,将加强三个方面的保障。“一是组织保障,实施方案里面,明确了市县(区)人民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也纳入河长制考核范围。”其次是项目保障,“洞庭湖环境治理没有项目的支撑,恐怕是很难的。在规划里面安排了438个项目,总投资约625亿元,今年是实施的第一年,国家发改委安排了20亿,主要用于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污染治理。财政部把洞庭湖治理列入生态修复地区项目下拨15亿。同时还将加大对省市县,特别是省预算资金的补助力度。”此外,还包括立法保障,“省人大正在制订的‘洞庭湖保护条例’,将为洞庭湖保护和治理提供法律支撑”。

陈文浩代表省政府在会上表态说,省政府将以此次专题询问为契机,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落实责任,贯彻实施好“一法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切实抓好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交办问题整改工作,加快解决全省突出的水生态环境问题。

省人大常委会将向省政府办公厅交办此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并要求省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在规定时间内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公开问答增强应询者承诺意识

专题询问是人大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新时期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一种即时互动的监督形式,公开是其本质特性。通过电视录播、新闻报道、邀请人大代表或各界代表旁听等方式,将专题询问最核心的“问答”环节置于公众监督的阳光之下,提高了询问的民意压力,增强了应询者的约束意识、承诺意识。

在现行监督方式中,专题询问是一种比较温和、相对柔性的监督手段,其驱动力主要在于监督者解决问题的意志、被监督者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以及外部环境形成的压力。专题询问的亮点在“问答”,实效在于跟踪监督。近年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主题多以环境民生类为主。2011年以来,食品安全、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洞庭湖生态环境治理情况都曾成为专题询问主题。

潇湘晨报记者张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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