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企业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按照“除隐患、查违法、压事故、保安全”专项治理各项工作部署安排,5月6日,乌拉特后旗交管大队联合旗运管所、安监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成立检查组,深入辖区各运输企业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安全大检查。

在检查中,发现巴彦淖尔市恒远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东升庙分公司车辆违法率较高,存在安全隐患。

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运输企业当时即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安全隐患曝光| 巴彦淖尔市恒远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东升庙分公司

目前,巴彦淖尔市恒远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东升庙分公司未按限期整改通知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公司车辆 蒙L26162、蒙L21007、蒙L30536、蒙L50533、蒙L30332、蒙L21742 仍存在逾期未检验、违法未处理行为。

交警提醒

客、货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重大,按照《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是运输企业的法定责任;对运输企业不履行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业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运输企业应当牢固树立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刻不容缓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驾驶员教育管理,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担负起应尽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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