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军路@青春

听说军人分居费到账了,我们刚领到表……

“分居费到账了,一下子补发了5000元!”当朋友圈已经在感叹“幸福来的太突然时”,去年从陆军转隶为海军陆战队的已婚上士小K,刚刚学到了这份迟到的《通知》。

依据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军政〔2018〕XX号文件通知,明确的相关信息,和之前军路微信透露的基本一致,可简单理解为:

已婚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和文职人员,符合部队驻地和配偶户籍不在同一地级以上城市或地区,且夫妻实际不在同一地区生活的,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金额发放分居费补助,执行时间从今年1月1日起计算。

《通知》上面规定的很细,小K很激动听得也很认真,不时还记录着重要的信息。通过学习的小K发现,这次的分居费调整变化的“红利”还真不少——

一是补助标准涨幅大,从300元上升到1000元,涨幅是之前的3.3倍;

二是放宽了享受的对象范围,取消了军人夫妻满足随军条件,以及士官所在军种岗位、服役年龄的限制,扩大到所有两地分居的已婚士官、文职人员。

三是从今年1月1日起补发。假如随6月份工资到账,补发的金额至少有6000元,相当于小K的一个月薪资了。

两地分居的已婚军人,该如何申请到分居费补助呢?已经记录下《通知》要点的小K,很快罗列好申请分居费所需要准备的材料:

听说军人分居费到账了,我们刚领到表……

1、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审批表一式3份;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3、户口本;4、结婚证;5、女方常住地证明。

从连部领取了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审批表,小K激动地拔通了相隔千里之外的妻子电话……

也许,这对于已婚却两地分居、不能在一起的军人家庭来说,每个月1000元的分居补助,算是家庭亏欠的小小补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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