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扣除填报进行时,遇到这些情况能否继续申报?
前脚还在感慨2018年逝者如斯,眨眼间2019年的第一个月已经走过了三分之一。2019年,茶余饭后讨论最多的莫过于个税专项扣除,因为自1月1日开始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一系列优惠政策开始落地实施。
盼了这么久的福利终于到来,但涉及要操作时才发现,作为享受福利也是纳税主体的我们,在实际申报过程中遇到了各自相关的疑惑。比如,兄弟两人,一人无工作,另外一人可以抵扣2000吗?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吗……等等!下面小慧君就实际遇到的情况一一进行汇总,大家快来解惑吧。
住房租金相关
1、两人合租住房,住房租金支出扣除应如何操作?
答: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因此,合租租房的个人,若都与出租方签署了规范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
2、房东不让填租金抵扣方面的信息,会产生税费吗?
答:之所以有这样的担心,是因为在实际的租赁关系中,房东要交税,但由于租客多是不需要开发票的个人,房东的房租收入往往被模糊掉,未能按照税法的规定来纳税。对于房租抵扣个税是否会导致房东多缴税,税务总局目前也没有这方面加强征管的通知。
3、纳税人首次享受住房租金扣除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纳税人首次享受住房租赁扣除的起始时间为租赁合同约定起租的当月,截止日期是租约结束或者在主要工作城市已有住房。
4、搬家时涉及一个月同时租住两处住房或者年度中间换租住造成中间有重叠租赁月份的情况,如何填写?
答:一个月同时租住两处住房的,只能填写一处;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的,不能填写两处租赁日期有交叉的租赁住房信息。
如果此前已经填报过住房租赁信息的,只能填写新增租赁信息,且必须晚于上次已填报的住房租赁期止所属月份。确需修改已填报信息的,需联系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修改。
住房贷款利息
1、个人住房贷款利息低于1000元,如何进行抵扣?
答: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每月1000元,不分地区、不分利息多少。
2、填报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一是本人或者配偶购买的中国境内住房;二是属于首套住房贷款,且扣除年度仍在还贷;三是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和住房租金支出未同时扣除。
赡养老人相关
1、兄弟姐妹两人,其中一人无工作,另外一人可以抵扣2000吗?
不可以,最高不超过1000。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2、既有父母又有养父母,赡养老人如何扣除?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或者养父母,(法定)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且只能选择一方。
3、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不可以。只可选择有血缘的父母、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子女已去世年满60岁)或者养父母。
4、纳税人父母年龄均超过60周岁,在进行赡养老人扣除时,是否可以按照两倍标准扣除?
答:不能。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子女教育相关
1、孩子在民办的学校上学,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2、孩子在国外留学,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3、孩子放寒暑假时是否可以继续享受扣除,会中断吗?
答:不中断享受。只要纳税人不填写终止受教育时间,当年一经采集,全年不中断享受。
4、父母在离异重组等情况的家庭子女而言,如何享受政策?
答:由子女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总额不能超过1000元/月,扣除人不能超过2个。
继续教育相关
1、休学期间,继续教育能否继续抵扣?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48个月包括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期连续计算。
2、兴趣培训费用可抵扣吗?
答:目前,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限定学历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上述培训之外的花艺等兴趣培训不在税前扣除范围内。
3、48个月后,换一个专业就读(属于第二次继续教育),还可以继续扣48个月?
答:纳税人48个月后,换一个新的专业学习,可以重新按第二次参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还可以继续扣48个月。
其他
1、每月工资不到5000元,也没有其它收入项目,是否需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答:如果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的金额未达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月),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可无需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2、2018第四季度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答:在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和计税方法缴纳税款,但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商数,按照财税〔2018〕98号文件中所附的新月度税率表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对于在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可以先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减去“当月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差额”,就其余额按上述办法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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