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令人悲痛万分的的醉驾惨剧!这是一个令人愤慨不已的肇事司机!

2018年6月16日下午13:50左右,河南开封尉氏县邢庄乡,一辆飞速行驶的汽车撞向一辆电动自行车,造成了四名儿童的死亡……

肇事司机宋某某经过交警部门检查,血醇含量300多,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辆。

多么惨烈、多么惨痛的教训啊!

又是醉驾!而且这一次的醉驾,一下子就夺去了四个儿童鲜活的生命!

又是醉驾!而且这一次的醉驾,醉驾的宋某某在撞倒电动车后,更还是一反了常理!

他不仅没有对自己造成的惨祸感到害怕,被立即吓醒了酒,反而更加的狂妄!除了对围堵他的现场群众表达了不满,还殴打了个别的围堵群众。

更不敢想象的,他还放出了这等丧尽了天良的豪言:

“别说四个小孩了,就是再多撞死两个小孩我也赔得起!”

这,格外的丧心病狂!格外的令人发指!

醉驾的危险性,人所皆知;醉驾的危害性,触目惊心。

可是,为什么醉驾又总是屡禁不止,又完全难得以根除呢?

毫无疑问,亦或说十有八九,应该就是与有关的法律法规对醉驾的量刑标准处罚过轻有着关系。

我们试想一下,假设醉驾一旦造成了人员死亡后,能一概以故意杀人罪论处的话,我相信,那些酒后再大胆妄为的人,那些酒后再存有侥幸心理的人,当他一想到出了事故后就有可能是犯了死罪时,他会不生有胆怯的心理吗?他还敢执意而任性地会酒后就开车上路吗?

而根据目前“对应”的法律处罚条款,这种醉驾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应只能以“交通肇事罪“第133条来判罚。也就是说,至多判处个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刑期。而且,有经济赔偿能力的,甚至还可以抵轻判处的刑期……

这或许,也就是宋某某敢说出如此令人发指之言称的底气之所在。

我们不要以为他真的是酒喝多了在说糊话和大话,其实,这也恰恰就反映了他不畏惧法律惩处的原因——因为他知道,就是他喝了再多的酒,就是他脑子再迷糊,就是他故意往人身上撞,就是他撞死了再多的人,他也不会有死罪……

这,才是真正的“酒后吐真言”啊!

这样的醉驾悲剧,让我们痛心;这样的酒后豪言,让我们愤怒。

但更让我们无奈而痛苦的是,醉驾造成的悲剧却屡禁不止,在不断地发生;醉驾造成了伤亡悲剧后的处罚与赔偿,就是能够让醉驾者们毫无畏惧或一赔了之……

当我们在看到了这起醉驾悲剧时,当我们在听到这个醉驾司机丧德透顶的言辞时;当我们在为这四个儿童的生命消逝伤感和对这个混蛋愤怒之际,我们更真心地期望:醉驾,法律应该予以更严厉或最严厉的惩处——只有如此,醉驾的悲剧才能更少地发生;也只有如此,这个醉驾的宋某某才能不会说出这种“有钱可以任性”的禽兽不如的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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