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李华论八字命理之男女合婚

罗李华论八字命理之男女合婚

许多命理学爱好者在研究八字时,认为十神所代表的六亲是固定的,因此多有算不准;殊不知易经八字所讲的是相对论,没有绝对的吉和凶,十神也没有绝对固定所代表的六亲,十神在不同的情况下有不同的代表意义。

男命娶妻,八字上先看“夫、子”二星,女命嫁夫,贵得中和之气,此二语,乃合婚之要法。

看夫星,不可拘泥于正官、七杀;

看子星,不可拘泥于食神、伤官;

若有官无杀,或有杀无官,而日主平正者,应以官杀为夫星;

若官杀盛,而日主衰弱者,又当以伤官、食神为夫星;

若命中无官杀,或官杀弱,而日主盛者,又以财为夫星;

若食神、伤官不弱,而日主有气者,应以食神和伤官为子星;

若食神、伤官旺,而日主衰弱者,应以枭神和正印为子星;

若命中无食神和伤官,或食神和伤官衰弱者,应以比肩和劫财为子星。

八字命理,参悟错综,其法不一,不可见伤官即云妨夫,更不可见枭神即云克子也。至于中和之气,更能辨别,就算能辨别,其义太狭,中选颇难,必需统观命运,乃无遗憾。

若观八字五行不缺,且财、官、印、食神势力平均,即可谓得中和之气,吾恐寿元虽高,究不免失之平庸,断难以显扬。试问此等命,择夫婿者,亦何取焉。

若夫日主衰而不及者,日主盛者为太过,可视为有失中和之气矣。

然日上衰,而得比、劫、印绶之大运者,不可以不及论,当以中和之气言也。

若日主旺,而得财、官之大运者,不可以太过论,亦当以中和之气言也。

人之命运,大都如此,其清纯者,则富贵寿考;其次者,亦名利兼优;其最次者,亦身价俱泰,择夫婿者,能得此造,岂非幸福也。

至于男命比肩、劫财重者,择女命伤官、食神重者配之;女命伤官、食神重者,择男命比肩、劫财重者配之;合乎正理,然按之五行,每多抵触。若不以男女命之五行,斟酌损益,以诀从违。

如男命木盛宜金者,得女命之刚金补之,则为尽美,得土生金者亦佳。得火者,较次。得水木者,则无取矣。

如女命金刚喜火者,得男命之烈火助之,则为尽美。得木生火者,亦佳。得水者较次。得金土者,则无取矣。余仿此。

可再配参考合夫三元九宫以及桃花煞、阴阳差错、孤鸾等煞,切不可以骨髓破、铁扫帚等恶煞之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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