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职业棋士临时总会 表决通过“开除”金成龙

韩国棋院职业棋士会临时总会投票表决“金成龙九段除名案”

5月8日当地时间下午2点,韩国棋院职业棋士会于首尔市立青少年修炼馆举行第2次临时总会,投票表决是否剥夺“性丑闻”缠身的金成龙九段的职业棋士会会员资格。

4月16日深夜,匈牙利籍韩国棋院职业棋手戴安娜初段在韩国棋院职业棋棋士会留言板发文曝光九年前被金成龙九段“性侵”,韩国棋界被卷入前所未有的丑闻之中。4月17日,韩国棋院组建“伦理委员会”正式启动“性侵调查”,4月24日韩国棋院职业棋士会举行代议员会议一致表决对金成龙采取“开除”措施,接着5月8日举行临时总会对“开除案”投票表决。

韩职业棋士临时总会 表决通过“开除”金成龙

投票用纸

投票结果,175票赞成、17票反对、12票弃权,最终以85.8%赞成率通过“除名案”,金成龙正式被剥夺韩国棋院职业棋士会会员资格。目前,韩国棋院职业棋士会总353名会员中,299名拥有投票资格(2001年后出生21人、参军服役19人,休职9人,海外普及5人除外)。如果总会出席率过半、赞成率超三分之二,“职业棋士会除名”就会成立。

金成龙没有出席5月8日的临时总会,而是递交了“是否出席临时总会的答辩书”。金成龙的答辩书这天在临时总会宣读。

据“答辩书”,金成龙聘请律师后4月23日向韩国棋院“伦理委员会”递交了“诚实接受调查”的签名书,4月25日提交了否认“性侵”的辨明书。

韩职业棋士临时总会 表决通过“开除”金成龙

5月8日出席韩国棋院职业棋士会第二次临时总会的职业棋手们投票前排队领取投票用纸

4月24日韩国棋院职业棋士会举行代议员会议后,通报金成龙的律师“即将召开临时总会,若需要时间准备辨明书或正式表明立场,请提前告知”,5月3日金成龙提交了“是否出席临时总会的答辩书”。

金成龙在“答辩书”中说:“韩国围棋界本来就面临非常困苦的时期,而我个人的问题又给围棋界人士带来困扰,我为此非常感到歉疚,深深感到对不起。按心情,我很想出席临时总会诚实解释不是‘性侵’,但事实上难以出席这次的临时总会。”

金成龙还说:“4月25日我已经提交‘辨明书’,若程序上允许,职业棋士会可以和伦理委员会协商调阅‘辨明书’。只是,职业棋士会总会也有未成年后辈棋手出席,所以公开‘辨明书’是否妥当是个疑问。”

5月6日,金成龙向职业棋士会正式提交了“自愿退会”请求,并说:“我不希望我个人的问题对职业棋士同僚们带来不便,所以自愿退会。我将通过‘签名书’和‘辨明书’按程序诚实接受伦理委员会的调查。”

韩职业棋士临时总会 表决通过“开除”金成龙

出席临时总会的韩国职业棋手们

但是,韩国棋院职业棋士会并没有受理金成龙“自愿退会”的请求,而是通过临时总会的投票正式剥夺了金成龙的职业棋士会会员资格。

而金成龙被剥夺“职业棋士会会员”资格,并不意味着立刻失去“职业棋士”资格。5月14日韩国棋院将召开运营委员会会议,这个会议将决定是否剥夺金成龙“职业棋士”资格。如果韩国棋院运营委员会决定“开除”金成龙,最后还需韩国棋院理事会(理事长为韩国棋院总裁洪锡炫)表决通过。

韩职业棋士临时总会 表决通过“开除”金成龙

戴安娜初段近照

剥夺金成龙“职业棋士”职四个阶段

一、韩国棋院职业棋士会代议员会议(16名代议员中11出席)一致表决“职业棋士会除名”(4月24日)

二、韩国棋院职业棋士会总会出席率过半、赞成率超三分之二通过“除名决议”(5月8日)

三、韩国棋院运营委员会决定金成龙“职业棋士”除名(预定5月14日召开)

四、韩国棋院理事会(理事长为韩国棋院总裁洪锡炫)表决通过(未定)

“金成龙性侵”目前所曝光事实

韩职业棋士临时总会 表决通过“开除”金成龙

2009年戴安娜初段给哥哥发送的邮件,后成为“性侵”证据

戴安娜初段陈述

1、2009年6月,金成龙邀请戴安娜初段和另一名外国人到自宅过一晚,然后第二天早晨到海边玩。2、当晚金成龙和戴安娜初段在金成龙自宅饮酒等另一位外国人朋友的到来,但因事未至。3、戴安娜初段喝醉,金成龙让戴安娜初段在自己女儿的房间睡。4、戴安娜初段表述“酒醉中醒来时发现自己被性侵”。5、早晨外国人朋友至,一起去海边玩。6、约4、5个月后,韩国第15届GS杯预选,戴安娜初段对上金成龙。金成龙要求延期举行,延期举行则两人单独处一室,戴安娜初段“噩梦如昨”,11月给哥哥发邮件表述被“性侵”,后这份邮件被提交为“性侵证据”。7、戴安娜初段“为了得到金成龙道歉”单独与金成龙见面。戴安娜初段说:当晚金成龙跟随到戴安娜初段公寓“企图第二次性侵”未遂。8、2009年6月与戴南娜初段、金成龙一起到海边玩的“外国人朋友”证言:“当天戴安娜脸色很不好,又悄悄说‘金成龙企图亲我’。”

金成龙通过律师所“透露”

金成龙方已向韩国棋院伦理委员会提交“辨明书”,内容未被公开。但金成龙通过律师透露“是合法发生性关系”,没有否认“发生性关系”本身。

韩国法律规定

一方“酒醉”等原因“人事不省”时发生“性关系”,可构成“准强奸”。若能证明“身心受到伤害”,追诉期为十年。

蓝烈编译

相关文章